陜西2017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具體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高溫津貼:每人每天25元
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這筆津貼。
從2015年開始調整,高溫津貼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
發放時間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標準執行。這筆錢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防暑降溫費:室外15元/天
與高溫津貼不同,還有一種福利叫做“防暑降溫費”。
從事室外作業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溫費,其他人則是每人每天10元。
這筆錢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在內均可領取,從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高溫補貼相關問題解讀
發放的錢從哪里來?
根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防暑降溫費可以用高溫津貼抵消嗎?
妥妥不能!
來自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信息,防暑降溫費不等同于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
舉個例子,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筑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
可以用物品的形式發放嗎?
不行不行!
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
領不到錢腫么辦!
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但是卻沒領到這筆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由勞動監察部門來督促企業進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