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熱的夏季,滿足條件的勞動者可以獲得高溫補貼,那么福建省高溫補貼標準為多少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近一周來,廈門的烈日和高溫幾乎讓人難以招架。在這樣的天氣下工作非常辛苦,高溫津貼正是對勞動者的補償。福建省規定的高溫津貼標準是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高溫津貼你拿到了嗎?拿了多少?昨日,記者對此進行深入采訪。
低于200元者不在少數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每月高溫津貼低于200元的人不在少數。
“我們每個月高溫津貼是180元,另外還發了一些正氣水、菊花之類的東西。”湖里區一位環衛工人說,他和他的同事們領的高溫津貼都是每月180元,今年5月到9月都有。
松柏一住宅小區的保安老宋每個月領的高溫津貼是100元,是從6月開始領的。他嫌100元太少,曾經和公司交涉,但沒有效果。
在湖濱南路工作的陳小姐經常要跑外勤,他們公司規定的高溫津貼是每月150元,不過公司里的煮飯阿姨最近每天都會煮一大鍋綠豆湯給他們解暑,每人還發了一箱涼茶。
有的甚至沒有高溫津貼
記者調查發現,許多小企業和一些不規范的企業往往不發高溫津貼。
讀者李先生在翔安火炬園內的一家公司干活,工作溫度最低不下40℃,每天揮汗如雨,卻只有1元高溫津貼,每月只有30元高溫費。
昨晚6點半,許多市民都下班了,中通快遞員小朱還在仙岳路送快遞,熱得滿頭大汗。他說,雖然整天都在路上跑,但他們從來都沒拿過高溫津貼。
該拿多少多數人不知道
“高溫津貼該拿多少?不知道啊,公司給多少我拿多少。”在采訪中,不止一位勞動者這樣說。記者發現,高溫津貼標準鮮有勞動者知道,他們不知道什么情況下能拿到高溫津貼,也不知道自己該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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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5月到9月,共5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8?10元。
3、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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