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向來是大家關注的話題,今天小編就準備了相關資訊,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全省在職工平均工資(一)
近日,長春市人社局發布《關于發布長春市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經過對當前長春市經濟發展情況、物價水平和工資增長幅度等因素測算,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中線(基準線)為7%;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2%;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3%。
不得借調整工資增加原有勞動定額
長春市人社局要求各類企業應按照“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同步”的原則,在工資指導線發布30日內,依據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以及人工成本等實際情況,通過與職工集體協商的方式合理制定增資方案,企業工資增長實施方案應體現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則,優先保證普通職工工資增長,不得規定歧視性的條款和內容,不得借調整工資之際增加原有勞動定額。
國企一線員工工資漲幅應高于管理層
《通知》指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工資指導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引領、帶動其他類型企業提高職工工資水平,應結合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安排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原則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生產一線崗位人員工資增幅應高于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增幅比例,普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層薪酬亦不能增長。
另外,職工工資增幅沒有達到工資增長實施方案要求的,經營者及領導班子成員薪酬要按同比例扣減;實行經營者年薪制的國有企業,一線職工工資增長低于企業平均工資增長的,負責人薪酬不得增加并相應遞減,要在工資指導線范圍內調整、確定整體企業工資增長速度和分配水平;對工資分配水平需突破工資增長上線的,應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備案,并要逐步建立職工工資增長與負責人薪酬增長匹配機制,使職工工資與負責人薪酬保持合理的比例。
職工不漲工資 經營者不得評先評優
《通知》明確,對不按規定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人社行政部門將其列入年度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重點,對其實行工資水平和工資總額的雙重調控,即主要通過控制工資水平增長調節其工資總額額度,依據工資指導線,加大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增資力度。
對非國有企業實施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重點監控,即對職工工資長期未增長或增長緩慢且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將作為今后長春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重點監控單位。各類企業年度職工工資未合理增長的,企業以及經營者不得參加各類評先評優、不能評為誠信企業和勞動關系和諧單位。
2017年全省在職工平均工資(二)
記者從湖南省人社廳了解到,湖南省2017年工資增長指導意見已經出臺。其中,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8%為工資增長基準線,作為2017年湖南職工人均貨幣工資增長的調控目標。
此外,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13%為工資增長上線,作為2017年湖南控制工資增長的預警線。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1.5%為工資增長下線,作為2017年湖南保障職工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長幅度。
省人社廳表示,2017年工資指導線適用于湖南城鎮各類企業和按照企業經營方式進行經營性活動的各類機構、團體。
對經濟效益比上年有較大增長幅度或扭虧成效顯著的企業,可在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對經濟效益比上年增長幅度較小的企業,可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與基準線的區間內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而當年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的企業,可按下線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但企業支付員工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現有工資水平已超過所在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的企業,可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和基準線區間內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