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居民個人醫療負擔,經市政府同意,從今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前兩年大幅提高的基礎上做出進一步調整,將再次提高城鎮居民住院報銷比例。
一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原非從業居民6萬元和學生兒童8萬元統一調整為9萬元;
二是提高了住院待遇水平。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上調10個百分點,分別達60%、70%;一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調5個百分點,分別達75%、80%。
報銷范圍: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留觀并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范圍:
自購藥品的;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到境外就醫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不予報銷的情形。另外工傷、職業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毆;酗酒致傷;交通肇事;他人故意傷害;醫療事故;美容、健康體檢也都不屬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報銷比例
居民住院報銷費用:
到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為:
一級醫療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7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元
起付標準以上基本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個人自付比例:一級醫療機構25%,二級醫療機構30%,三級醫療機構4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級醫療機構7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6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0%
注:年度內基本醫療統籌最高支付限額為90000元
職工住院報銷費用
湘潭大、中、小學生醫療保險門診報銷比例
辦理材料
居民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材料
1.住院批準書及住院病歷
2.費用清單
3.有效票據
4.醫保證、醫保卡
5.出院診斷證明書
6.出院小結
職工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材料
1.醫保卡
2.門急診病歷本
3.處方
4.費用總清單
5.出院診斷證明書
6.出院小結
7.住院病歷復印件
8.發票
辦理流程
經辦程序: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深灰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注: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如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報銷流程
居民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流程
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和醫生入院安排,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時,到醫院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費用結算。然后將住院單據、收費單據、參保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到設立在醫院的醫保辦進行現場結算。
職工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流程
1、申報人到所屬經辦機構提交報銷相關資料
2、審核科初審;
3、監管科、財務科復核;
4、審核科復核;
5、分管局長審定;
6、財務科付款。
辦理地址
湘潭市醫保局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12號
電話:0732-58535784
雨湖區醫保局
地址:白石路
電話:0732-58237724
岳塘區醫保局
地址:板塘路
電話:0732-55568107
湘潭縣醫保局
地址:云龍路
電話:0732-578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