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的流動人員;
2、在居住地連續居住半年或以上的,辦理有效期最后為六個月的居住證;
3、流動人員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六個月或以上的,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憑就業、經商證明材料可辦理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十六周歲或者已滿六十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1、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2、辦證人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相片回執(或居民身份證原件)。請到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蛘呱贽k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由工作人員讀取居民身份證相片
4、房屋租賃合同(未備案的租賃合同亦可)
注意事項:如辦理有效期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
《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點擊可下載)
辦理流程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
2、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暫住資料,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如平臺上已有本人信息資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后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區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地點
番禺區市橋街流管中心
地址:市橋街興富路45號計生大樓(市橋派出所旁)
電話:84873340、39996641
番禺區橋南街流管中心
地址:橋南街南珠路103號(橋南街辦一樓)1號窗口
電話:34617301
番禺區東環街流管中心
地址:東環街東星路100號(東環街政務中心)
電話:3451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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