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特崗保障政策如下:
(一)特崗教師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在當地留任的,由各縣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縣級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工齡和教齡自9月1日起計算。對重新擇業的,各縣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三年服務期等同于“特崗計劃”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務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編委辦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2009〕342號)執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并根據有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脫產一年到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后回原接收縣工作;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在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有關待遇,畢業后“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
以上就是貴州特崗教師保障政策,望廣大貴州考生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