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即將過去,今年10月份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小編結合各界報道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的信息,僅供參考。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改革意見,總后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
補助經費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改革意見,總后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明確從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補助標準
軍人職業年金補助的計算辦法為: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按本通知施行后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繳費工資起
點標準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8%作為單位繳費,4%作為個人繳費。
轉移接續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軍人職業年金補助交給本人。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軍人退役后,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通知》規定,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待遇的貫徹落實。
農村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助問題
問:請問金鄉農村60歲以上退伍軍人每個月補助多少?15元嗎?國家最近出臺的“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說是10月1日后開始實施,請問金鄉縣什么時候實施?
答:年滿60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金現執行每服役一年發放15元/月的標準,10月起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和補助標準已有相關新聞報道,但正式文件尚未下達,等正式文件下達后,我縣將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按照往年慣例,一般在年底會執行新標準,并補發10月至12月的提標部分。
退伍軍人為什么沒有補貼?
提問:我是寧城縣五化鄉榆樹底人,退伍已經有20多年了。一直都沒有補貼,想讓晚報幫忙問一下,為什么沒有補貼?
記者就此事特意電話咨詢了寧城縣民政局的張姓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解釋:從2013年12月以后退伍的轉業軍人,根據赤政辦【2014.11】文件規定,給予退伍軍人一次性發放自主就業補助金,具體金額是根據當地上一年人均收入的1.5倍,大致在4---5萬左右。所以說,在2013年之前退伍的軍人也就沒有這部分補助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