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黑老大”吳正宏被終審判決已過去近1年的時間,但該起涉黑案在當地造成的影響卻遠未完全消散。他不僅犯下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嚴重暴力犯罪,而且在經濟領域也罪行累累。
5月9日,“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即將來臨之際,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向記者披露了吳正宏涉黑案背后鮮為人知的經濟偵查過程。
撕開黑惡的股權轉讓
“打黑除惡”工作難就難在調查取證。“霍邱‘黑老大’吳正宏平時行事謹慎,大小事不直接出面。加之他過去‘混事’積攢的名氣,群眾對其心生恐懼,即使一些人合法權益受損,當辦案民警詢問核查線索時,大都閉口不談或予以回避。”辦案民警說,案件伊始,吳正宏涉黑的每條線索核查取證都十分困難。
2013年7月,公安部督辦,霍邱縣公安局組成吳正宏涉黑案4個偵查組,其中,該局經偵大隊長何長平、副大隊長王旭東負責核查吳正宏在經濟領域的犯罪問題。
經偵組調取了吳正宏競拍8個地塊的全部資料,在審查競拍府東小區地塊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商注冊信息時,意外發現該公司的一份土地轉讓合同上有吳正宏的親手簽名。原來該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取得小區土地使用權,后一直沒有能力拆遷開發。于是,股東王某、姚某二人經朋友介紹認識吳正宏,準備拉他作為合作伙伴。
吳正宏發現該項目有利可圖,便找到有合作關系的某公司副總王凱,王凱發現該項目商業價值巨大、利潤可觀,決定將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過來與吳正宏合伙開發。在明知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違法行為的情況下,為逃避法律打擊,2009年8月,王凱起草協議,雙方簽訂了一份“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但是,該公司除了府東小區土地使用權之外,并無其他資產。“轉讓股權就是轉讓土地使用權。而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國土部門批準,吳正宏親手簽訂這份轉讓協議行為已經涉嫌犯罪,這一重要書證成為撕開吳正宏經濟犯罪的突破口。”
不為人知的真實賬本
1月26日,經偵組以涉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將吳正宏的“合伙人”王凱抓捕歸案。
經查,王凱出資注冊的霍邱龍迪房地產開發公司先后開發一期、二期項目。開盤銷售期間,吳正宏及其妻子侯連如指使公司會計李某林將部分售房資金截流挪用,金額高達1700余萬元,其中只有370萬元用于三期項目投資,其余用途不詳。經偵組迅速抓捕涉嫌挪用資金罪的會計李某林,李某林交代了只有吳正宏掌握的公司內部真實賬本,上面詳細記錄了幾個億的資金流水憑證。
經偵組夜以繼日地對裝滿2個保險柜的上萬張記賬憑證進行分類登記審查,從中發現大量售房資金被吳正宏挪為己用及組織主要成員揮霍、賭博支出。這些贓款一部分被用于發放該組織其他成員的酬勞,及購買住房、汽車的獎金,另一部分被用于組織成員違法犯罪后擺平事端,給予被害人經濟補償。“這些真實記錄吳正宏用于籠絡人心、強化控制管理的大量憑證,最終成為法院認定吳正宏黑社會性質組織經濟特征的關鍵證據。”經偵組辦案民警稱。
最信任的“生意代理人”
吳正宏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在霍邱境內扎根較深,形成廣泛的社會關系網,2013年11月其被抓獲后,來自各方的說情持續不斷。專案組上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關鍵時刻,經偵組再次拿出“殺手锏”,他們根據侯連如挪用1700余萬元資金的直接證據,果斷將侯連如抓捕。
張國系該涉黑組織的骨干成員,是吳正宏最信任的“生意代理人”,直接接受吳正宏領導,負責其向外借款、融資、競拍等經濟活動。經偵組重點梳理張國經手的全部賬目和資金流向,在審查吳正宏轉讓開發該縣西湖北路地塊股權的資金流向時,經偵組發現一筆1500萬元資金通過張國賬戶匯往福建4家外貿公司,在省公安廳和六安市公安局的大力協查下,最終查明該款已由“地下錢莊”通過“對敲”方式匯入澳門。經審訊,張國交代,該款用于吳正宏在澳門豪賭所需。公安部對我省上報的線索予以掛牌督辦,從中端掉一個涉案金額高達5億多元的“地下錢莊”。
多行不義必自斃。6月5日,“黑老大”吳正宏因犯14項罪名,被六安中級法院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1000萬元,并處罰金1748萬元。該組織另外15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李少杰本報記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