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8日訊
涉及人員廣、罪名多、案情復雜、金額巨大,光案件卷宗就堆了一米多高!前天,包括遂昌黑社會老大林軍飛在內的1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遂昌法院宣判。黑社會老大林軍飛犯組織和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余13個“小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1年6個月不等。
被告人林軍飛,1998年至2007年間,其曾被判刑三次,勞教一次,罪名涉及盜竊、破壞監管秩序、尋釁滋事等。雖多次受到司法機關的打擊,但林軍飛仍不思悔改,在社會上籠絡幫手,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了解,該組織在林軍飛的直接組織和管理下,層級分明、分工比較明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主要斂財手段是開設非法地下賭場。同時,為爭奪賭客資源,林軍飛利用其組織勢力對遂昌縣境內其他擺設賭場的人員進行威脅、恐嚇,直至派人去砸場子,強迫賭客到其開設的賭場賭博,對該縣的非法地下賭博行業形成控制。通過上述排斥異己的方式,該組織經濟實力迅速增強,組織成員不斷增加,在遂昌縣境內逐步確立強勢地位。
2008年至2010年間,該組織在遂昌和龍游等地,尋釁滋事8起,致3人輕傷;非法拘禁1起;組織多名被告人開設賭場,涉賭金額巨大;敲詐勒索1起,數額巨大。
法院審理認為,以被告人林軍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形式較穩定,人數較多,骨干成員基本固定。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等非法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以支持組織活動,通過尋釁滋事等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達到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及稱霸一方的目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