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補貼什么時候發】
山東
山東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120元調整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80元調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6月到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廣東
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陜西
陜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高溫補貼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河南
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湖北
湖北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7、8、9月;
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高溫補貼發放時間:5-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8-10元標準發放。
青島
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四川
四川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慶
重慶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5-9月份;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上海
上海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200元。
江蘇
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貴州
貴州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9月;
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寧夏
寧夏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甘肅
甘肅高溫補貼發放時間:7-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發放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9月份;
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廣西
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內蒙古
內蒙古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遼寧
遼寧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