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630元/月上調至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且不得低于上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費、失業金等也跟著漲
加班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每個人的工資來計算,但不得低于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1770元/月。
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在明年元旦期間加班,元旦當天的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300%,加班工資不得低于244.1元。比之前月最低工資1630元的加班費224.8元可多拿19.3元。
除此之外,失業保險金也有所上漲,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調整后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最高能拿到1770元。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還將影響一批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收入的職工,比如長期休病假的。記者了解到,按照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說,病假工資至少為1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