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2016中小學暑假放假時間:義務教育階段7月4日至8月30日(含農忙假),8月31日(星期三)報到,9月1日(星期四)開學;7月11日至8月30日(含農忙假期),8月31日(星期三)報到,9月1日(星期四)開學。
附:菏澤市關于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市開發區、高新區社會發展局,市直各中小學:
為維護正常的中小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合法休息權,保證中小學生度過豐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現就我市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放假時間安排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寒假時間:1月26日至2月22日(農歷為2015年臘月17日至正月15日),2月23日(星期二)開學;
暑假時間:7月4日至8月30日(含農忙假),8月31日(星期三)報到,9月1日(星期四)開學。
(二)高中階段學校
寒假時間:2月2日至2月22日(農歷為2015年臘月24日至正月15日),2月23日(星期二)開學;
暑假時間:7月11日至8月30日(含農忙假期),8月31日(星期三)報到,9月1日(星期四)開學。
如在其他時間安排農忙假期,縣區教育局要將假期起止時間報告我局,暑假時間相應縮短。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和高考等原因影響的正常上課時間,各縣區教育局可統一按照對等時間進行調整并報告我局。
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縣區教育局可對寄宿制學校統一安排調休時間,調休的時間安排應提前向社會公示并報告菏澤市教育局。
二、工作安排
(一)放假前工作
1.嚴格規范考試管理。各級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門應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魯教基字〔2007〕20號)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考試管理規定(試行)》(魯教基字〔2009〕18號)的要求,嚴格控制考試方式、科目和次數。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以縣區或中心學校為單位的期末統考或聯考;不允許任何學校、任何班級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或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不得以學生的成績作為評優、評先的主要標準。期末考試成績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學生的,一律在假期開學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領取考試成績單為名通知學生到校。
2.合理安排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省教育廳規定的《假期生活指導》外,小學一、二年級不得布置書面作業,其他年級可根據學生實際布置適量作業。要著眼于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和實踐能力,布置一些能夠激發興趣、開闊視野、鍛煉意志的開放性作業,同時要引導學生廣泛開展基于興趣與愛好的學科拓展教育活動和豐富多彩的讀書成長、自然觀察、社會考察、科學探究、參觀游學等自主學習活動。
3.切實做好假期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寒暑假開始前,各校要認真貫徹《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2010〕87號),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學生違法犯罪和各類事故的發生。學校要根據實際,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以預防交通事故、火災、食物中毒、觸電、傳染病、燃放煙花爆竹、溺水、冰上安全事故及傳銷和防止被盜、被搶、被詐騙案件發生的安全專題教育,強化學生安全意識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引導學生和家長慎重選擇假期出行(游)地點、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務機構,足額購買保險等。各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備案,并確保外出集體活動有校級領導帶隊,同時,學校要與學生及家長簽定協議,落實安全責任,確保活動安全。
寒暑假期間要周密安排領導及相關人員值班,保證校舍安全,并嚴防火災、煤氣中毒等事故發生。假期中如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逐級上報,不得延誤。學校要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學校、農村學校(含幼兒園)的校舍、廁所、圍墻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利用假期切實做好維護修繕。
4.搞好專題教育。各縣區教育局要在放假前和開學后做好規范辦學行為專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學校及教師認真學習《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規范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考試管理規定(試行)》,特別是《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等文件,要自覺養成學規范、懂規范,依據規范約束自我行為的好習慣。各學校要在放假前對學生進行“崇尚科學、關愛家庭、珍惜生命、反對邪教”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形成崇尚科學文明,拒絕邪教侵蝕的良好氛圍。
(二)假期工作
1.開展“萬名教師訪萬家”家訪活動。寒暑假期間,學校要組織廣大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深入學生家庭,了解學生的生活和成長環境,與家長共同探討幫助學生成長的方法和途徑,同時征求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各縣區、各學校要對教師家訪工作做出具體安排,提出明確要求,并于開學第一周將家訪活動情況匯總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同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積極做好假期控輟保學工作。
2.積極開展“送溫暖”“手拉手”走訪幫扶活動。寒暑假期間,各學校要有計劃組織學生看望革命傷殘軍人、老紅軍等,開展擁軍優屬活動;要走訪貧困學生和家庭困難的教職工,學校干部、黨團員教師每人至少與一名家庭困難學生建立結對幫扶關系,有針對性地進行物質資助、心理輔導和文化補習等,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增強自信,為控輟保學、構建和諧校園、和諧社會發揮積極的作用。
3.建立學校、社區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假期工作體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及時與社區聯系,發動社區力量,關愛留守兒童,做好中小學生的假期看護工作,組織社區未成年人公益活動。中小學校要加強與家長的聯系,在假期前配合家長委員會認真組織家長會等家校溝通活動,集中開展一次對家長的學生假期指導和安全教育培訓,幫助家長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動,多指導子女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增強自理和自護自救能力,提高孝親敬老、服務家庭的意識,教育和引導中小學生文明上網、合理安排上網時間,并自覺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學校和家長要引導學生學會合理適度消費,不亂花錢,不吸煙,不喝酒,遠離毒品,不接觸淫穢、暴力等不良的影視作品和書刊,不進營業性電子游戲廳、舞廳、社會網吧,不參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戲,反對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學校應指導家長樹立素質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學習、休息、鍛煉和參加實踐活動,不盲目讓子女參加社會上各種補課輔導班,要在提高孩子的整體素質上下功夫,為青少年度過有意義的假期提供保證。
4.規范中小學校的假期工作。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參與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校長和教師培訓,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者和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學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體組織學生軍訓。學校要嚴格遵守《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魯教師字〔2015〕24號)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舉辦各類輔導班,也不得動員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禁止和嚴肅查處在職教師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營利性教學的行為,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發生。學校要積極提供盡可能多的資源為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義務向服務區域內的中小學生開放學校的圖書、藝術、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等教育活動設施。寒暑假期間,各縣區、各學校應積極鼓勵骨干教師組建教育義工志愿服務隊伍,利用節假日為“學困生”等有補課需求的學生進行個別義務輔導,積極幫促他們克服困難,樹立信心,盡快轉化,切實營造尊重、關愛每個學生的良好氛圍。
三、組織領導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假期前各項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領導小組,要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實行目標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計劃,建立教師、學生通訊聯絡網,及時溝通掌握學生在家中的情況;若遇降大雪或暴雨,學校應組織人員及時清掃校園和所負責區域的路面,做好校園內積水的疏通工作。
市教育局辦公室值班電話:5332880;
基礎教育科值班電話:5333184;
安全科值班電話:5191079。
菏澤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