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基數比例繳納標準調整通知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下發通知,對2015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問題進行說明,該通知自7月1日起執行。
職工平均工資
2015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9328元,月平均工資為4944元;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364元,月平均工資為4697元,計算計劃內破產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費以此為準;用于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6200元,月平均工資為6350元。
1至6月份已辦理退休的參保人員,不再到區縣人力社保局重新辦理退休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350元重新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自退休審批的次月起,予以補發。
度工傷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按4944元計算,自1月1日起執行。
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966元和14832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472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350元。按照6350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350元與2966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2966元。1至6月已繳納全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不再按照新的繳費基數補繳7至12月的繳費差額。
(三)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966元。其中:1至6月已繳納全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按照調整前的補貼基數給予社保補貼。
(四)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966元。1至6月,按照調整前的繳費基數下限補貼,7月至12月按照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下限補貼。
(五)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966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944元。
(七)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標準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單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個人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4686元標準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2015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萬分之五保值費;補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加收保值費。
1992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市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工作,并自1993年1月起在原企業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因企業關停并轉、破產退出等原因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中斷繳費人員,以及在本市已參保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在個人窗口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經本人申請,記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可不繳納保值費。自7月1日起,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靈活就業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具體金額,詳見《度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一覽表。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
民政管理退休人員和軍隊無軍籍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為7074元(含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注資額)。
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
(一)民政管理安置在本市的軍隊退休干部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籌資標準為11526元,其中7886元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3640元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
(二)中央及外地駐津單位職工、退休人員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籌資標準分別為3756元和7387元。
預留社會保險費標準
被依法宣告撤銷、解散、破產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的用人單位,預留已懷孕女職工生育保險費標準為22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