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2、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3、安徽省勞動廳《安徽省企業工作時間管理暫行辦法》(勞護字[1995]225號)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用人員
1、 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勞動者;
2、 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 開采、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勞動者;
3、在市場競爭中,由于受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企業職工;
4、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三、不定時工作制使用人員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營銷人員、非生產性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勞動者;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駕駛員、押運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點,需要機動作業的勞動者;
3、其他生產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
四、申報材料
1、《實行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申報表》,一律用A4紙,2份。
2、企業營業執照或批準文書副本及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參保人員花名冊及復印件。
3、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實施方案,其內容包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具體工種或崗位、職工數量、實施周期、申請期限、工資支付和休息休假辦法、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措施等。
4、實行非標準工時制的人員花名冊(按執行崗位詳細填報)。
5、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工會組織對實施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實施方案的書面意見(紀要)及公示情況的報告。
五、年審須知
1、實行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企業,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復之日起,每年進行一次審核。逾期不審核,原批復作廢。如要實行需重新辦理。
2、審核時必須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復文件、年審報告。
3、企業申報非標準工時工作制所填表格請從區勞動保障網上下載(一律用A4紙)。
4、書面報告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
5、實行期限內考情記錄。
六、審批流程
受理—現場考察—審批—反饋。
七、承諾時限
自受理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