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下面思而學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關于脫貧攻堅工作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篇一:關于脫貧攻堅工作心得體會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的脫貧攻堅、教育脫貧、生態環境保護三個補“短板”的規劃。
此次會議通過《全國“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同步進入全面小康。要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有序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做好貧困地區養老、醫療、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加大財政、投資、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創新政府購買服務、東西部扶貧協作、企業和社會組織幫扶等機制,形成推動脫貧奔小康的合力。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國寶16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全國“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了今后中國扶貧脫貧工作的方向、目標和政策。中國在產業扶貧上擁有三十多年的經驗。今后,要更好地發揮產業扶貧的作用,需要解決好落地問題,讓扶貧效益惠及貧困對象。
吳國寶介紹說,不少地方,傾向于把貧困戶享受的相關信貸資金,給予一家或多家規模較大的扶貧龍頭企業,貧困戶可從企業分紅。這可以增加貧困戶收入,但貧困戶置身事外,自身能力沒有得到相應提高。一旦相關項目實施期結束,這種產業扶貧方式不具可持續性。
接受采訪時,吳國寶還說,過去三十多年,中國通過一系列措施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絕大多數貧困地區的道路、水、電、醫療衛生、教育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都得以改善,但仍有一些貧困地方存在改善空間。今后五年,改善基礎設施也就是這些地方精準扶貧脫貧的重要工作領域。
他介紹說,前幾年,少數貧困地區重視農民收入增收,但對扶貧對象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有所輕視。目前,全國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的“主線”已經建成,現在需要解決的是“最后一公里”甚至“幾百米”的問題。
對于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問題,吳國寶表示,中國在這一方面也擁有三十多年的經驗,有成功的典型。多數易地扶貧搬遷者在搬遷后,明顯改善了生產、生活條件,相當多的扶貧對象擺脫了貧困。今后移民安置過程中,需要考慮移民自身的特點和需求,更好地解決移民的生計、就業、教育等問題,讓移民和安置地居民更好地融合。
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通過了教育脫貧攻堅五年規劃,支持各地改善貧困縣義務教育突出“短板”,完善對貧困家庭學生的教育資助體系,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至少建設好一所符合當地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對此,吳國寶表示,應讓扶貧對象享受同等的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避免貧困的代際傳遞。針對貧困家庭子女上學問題,中國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為貧困家庭的子女減免學費、提供補助,減輕貧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負擔,避免讀書致貧。
篇二:關于脫貧攻堅工作心得體會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中,易地扶貧搬遷作為七大精準扶貧工程之一,因其從根本上破解貧困人口生存和脫貧發展障礙,解決了貧困群眾熱切期盼、但依靠自身能力難以實現的現實問題,成為最受貧困群眾的歡迎的一項脫貧工程措施。
一、超常規舉措下“猛藥”
我國現行貧困標準下的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約1000萬人居住在水土資源嚴重不匹配、生態環境極度脆弱和水、旱、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高發地區,如青藏高原地區、西北黃土高原地區、西南石漠化地區、東部酸壤地區以及高寒冷涼地區等,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嚴重不足,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常規扶貧措施多年,脫貧效果仍不顯著,歸根結底在這些地區發展空間狹小,可持續發展能力差,貧困人口往往陷入貧困脫貧返貧的“貧困循環”。而所在地區往往由于遠離中心城市、資源匱乏以及基礎設施條件差,企業不愿意在上述地區落地,經濟缺乏活力,形成了貧困基礎條件差企業不愿意投資經濟不發展進一步貧困的“惡性循環”。
針對上述情況,《“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中開出易地搬遷脫貧約1000萬人口的“猛藥”,下決心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讓這些貧困人口挪窮窩、換窮業、拔窮根,破解脫貧的根本障礙,為貧困人口長期穩定脫貧贏得空間。
二、精心設計夯實基礎
搬遷是手段,脫貧是目標。搬遷脫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項社會重建工程,更是貧困人口脫貧發展的信心重建工程,其資金投入大、組織難度大,協調難度大,只有科學規劃,精心設計,才能確保貧困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可致富。
(一)應搬盡搬,不讓一個有意愿的應搬貧困人口掉隊
受年度安排搬遷戶數少、農戶自籌資金較多等因素影響,以往扶貧搬遷工程實踐中存在部分貧困農戶想搬搬不了情況。對此,本輪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提出三大舉措。一是擴大年度搬遷安置數量,確保到2020年近1000萬需要搬遷的人口全部納入搬遷計劃,實現搬遷覆蓋“無死角”。二是嚴格控制建檔立卡搬遷安置住房面積,住房標準在人均25平方米范圍內,同時大幅度提高戶均補助標準,實現每戶搬遷戶只需出極少量資金,甚至不出資金就可以住上新房,實現搬遷群眾“無負擔”。三是針對鰥寡孤獨等失去勞動能力的特定人群,可以興建集體產權幸福院等,確保最困難戶一起搬遷“無顧慮”。三大措施確保所有處于需要易地扶貧搬遷地區、且有搬遷意愿的貧困群眾應搬盡搬,不讓一個貧困人口掉隊。
(二)全方位投入,讓搬遷群眾生活條件舊貌換新顏
與以往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以住房建設為主的建設內容比較,本輪易地扶貧搬遷投入范圍更廣泛、更全面。除搬遷安置住房建設之外,全面考慮搬遷安置區配套的水、電、道路、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并拾遺補缺地完善搬遷安置點周邊的學校、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對搬遷安置區具備土地整理條件的土地以及遷出區廢棄宅基地進行土地整理、恢復再利用,對不能利用的遷出區土地進行生態恢復。通過對搬遷群眾生活生產條件的全方位投入,徹底改變搬遷群眾的生活狀態,增強貧困群眾對搬遷居住新區(點)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貧困群眾的脫貧發展、建設美好生活的內生動力。
(三)多措并舉,五大路徑促搬遷群眾穩定脫貧
本輪易地扶貧搬遷突出強調搬遷與脫貧“兩手抓”,“挪窮窩”與“換窮業”、“拔窮根”并舉。提出在安置方式和安置區選擇上留好就業“接口”,千方百計為貧困搬遷群眾提供就業渠道。一是采取補貼補助、技能培訓等扶持政策措施,確保每個有勞動力的扶貧搬遷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門勞動技能,實現發展特色農林業脫貧一批。二是確保有培訓意愿和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至少接受一次職業培訓,掌握一項就業技能,能夠在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小城鎮或旅游景區就業,實現發展勞務經濟脫貧一批。三是扶持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從事農副產品營銷、餐飲、家政、倉儲、配送等服務業,實現發展現代服務業脫貧一批。四是積極探索將商鋪、廠房、停車場等營利性物業產權量化到建檔立卡搬遷戶,或引導搬遷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折價入股參與項目開發獲取股份收益,實現資產收益脫貧一批。五是積極落實搬遷后教育、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政策對接,解除搬遷戶后顧之憂,實現低保兜底脫貧一批。
三、政策資金強保障
實現約1000萬人口的搬遷脫貧,資金支持是關鍵,政策配套是保障。為了打贏脫貧攻堅第一戰,國家資金籌措力度和政策措施前所未有。
(一)資金強支持,建設投入有保障
據各地建設總規模、平均工程造價等數據測算,實施近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搬遷所需投資約6000億元,加上同步搬遷人口的投入,“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總投資約9500億元。從本輪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安排看,體現了三大特點,一是資金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十三五”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人數超過我國八十年代開展易地扶貧搬遷以來搬遷人數總和,投入的資金量前所未有;從扶貧搬遷貧困戶角度看,人均國家投入標準(含基礎設施費用)高達6萬元人民幣,是以往人均投入的幾倍,戶均自籌數量由以往的7、8萬元以上下降到萬元以內。二是資金渠道更為廣泛。除中央預算內資金外,還充分考慮到地方財政的投入,以及利用金融資本參與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開創了多渠道投入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歷史先河。三是資金使用更為安全。各工程項目省區依據國家要求,成立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項目縣成立縣級項目實施平臺,易地扶貧搬遷資金通過封閉運行、專款專用,保障資金即使撥付和安全使用。
(二)政策強配套,運行管理有保障
為了進一步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順利實施,相關部門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結合本輪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住房建設方面,發展改革委聯合扶貧辦印發《關于嚴格控制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面積的通知》,按照“保基本、促脫貧”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建檔立卡搬遷戶住房建設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紅線要求。土地政策方面,國土資源部出臺文件,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地區土地增減掛鉤指標支持力度,拓展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使用范圍,并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建設用地作出專項安排,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由300畝增加到600畝。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銀行出臺信貸資金籌措方案,明確專項金融債發行要求,同時針對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發放和銜接中存在的問題,印發《關于加快易地扶貧搬遷信貸資金銜接投放有關事宜的通知》,對貸款申報、審批、貸款利率及期限、貸款管理和撥付等行為進行規范。此外,國家發改委還相繼印發了《易地扶貧搬遷專項建設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易地扶貧搬遷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等文件,對資金下達、運行管理、監督檢查等做出明確規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出臺,對于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堅強政策保障。
四、凝心聚力譜新章
易地扶貧搬遷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提升貧困地區民生福祉的關鍵。扶貧搬遷工作具有艱巨性,復雜性和緊迫性特點,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本著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高瞻遠矚的視野,全面系統的安排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全面謀劃發展思路,細化措施方案,多部門協調配合,合力推進扶貧搬遷。扶貧搬遷群眾也要樹立搬遷脫貧發展的堅定信心,在黨和各級政府的幫助支持下,練好就業發展內功,強化脫貧內生動力,以易地扶貧搬遷為歷史機遇,走上自我脫貧發展、同步小康之路。
篇三:關于脫貧攻堅工作心得體會
最近,按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總體部署,結合本人工作分工實際,較為仔細的學習了十八大以后關于扶貧工作的15篇講話內容。現談談學習心得體會。
一、高度關注脫貧攻堅工作
黨的十八大結束以后,于2012年12月29-30日,來到河北省阜平縣的駱駝灣村、顧家臺村進行扶貧工作考察調研。這是十八大結束以后的第二個離京外出考察活動(第一站去了深圳)。講,讓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都過上好日子,是我經常想的一個問題;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的本質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自然要包括農村的全面小康,也必須包括革命老區、貧困地區的全面小康,這是我們對全國人民許下的莊嚴承諾。
二、充分認識扶貧工作艱巨性
一個地區、一個家庭的貧困,必然有其形成的長期原因。除了歷史的、區域的等客觀原因外,主要的還是主觀上的原因。如經濟薄弱村主要的還是村支兩委的軟弱渙散,貧困家庭主要還是沒有勤勞致富的吃苦精神。要解決這些問題,也不是一朝一日的事情。借助外力的幫扶是必須的,但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自1992年以來,在全國范圍內已經開展了多輪的扶貧開發工作,耗費了政府和社會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很多地方戴上扶貧的帽子就不想脫,扶貧的項目上了不少,但資金使用績效不高,老百姓不滿意。歸根到底,還是脫貧致富主體的積極性沒有調動起來,內因沒有很好的發揮作用。
所以精準扶貧很重要,在工作中一定要精確劃分扶貧對象的類型,采取按戶分策的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主要通過幫助其安排就業或新上農業生產項目等產業扶貧辦法;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主要還是要通過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障解決。
三、開展扶貧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
結合我們掛鉤幫扶的薄弱村來說,要解決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收入兩大問題,首先是要解決好村集體經濟發展問題。只有村集體經濟發展了,集體有錢了,村干部才能為村民做事,才能取得村民信任;有了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才能解決村民的就業,才能解決村民的困難。
所以我們在制定掛村幫扶工作方案時,一定要將發展村集體經濟放在首位。要解決村集體經濟發展,村支兩委和村組干部的思想認識和干事創業的精神狀態非常重要。所以在幫扶方案的制定、項目的選擇、方案的實施等具體工作過程中,我們都必須緊緊團結和依靠村支兩委和村組干部,堅持做到“引導不強迫、支持不包辦”。
在考慮村體經濟發展時,還要堅持做到規劃引領,凡事都要在鎮村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的的框架下實施。發展項目選擇注重村內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三個方面統籌兼顧,協調發展。
由于脫貧攻堅任務的時限性,我們還要充分考慮項目建設的收益時間。除了上一些打基礎、長遠發展的項目外,還要注重選擇一些投資少、見效快、收益穩的短頻快項目,確保能按時完成脫貧攻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