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立規目的: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個人心得體會范文,歡迎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個人心得體會一
一、優化頂層設計,推進依規全面從嚴治黨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工程,依法依規治黨是黨在全面依法治國大格局下管黨治黨的戰略選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深刻詮釋了黨的建設與法治建設相輔相成、共生共存的密切關系:“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決定》同時將“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明確納入體系,并指出:“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的有力保障。”《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系統總結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直面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吸收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貫徹法治理念,運用法治思維,彰顯法治原則,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規則,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是全面從嚴治黨法治化的重要制度創新。
《條例》共8章、47條。第一章總則、列9條,主要明確立規目的和依據,闡述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以及強化自我監督、構建黨內監督體系等重要問題。第二、三、四、五章、列27條,分別就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這5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以及相應監督制度作出規定,形成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尤其是對中央層面提出專門要求,單獨設立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突出對高級干部即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成員的監督,以法宣示“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是依規治黨的重大突破,展現了黨中央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格和擔當精神。第六、七、八章、列11條,分別就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整改和保障、附則等作出規定。
二、立規宗旨明確,全面規定黨內監督重點
中國共產黨60多年的執政實踐表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是依據黨的領導地位和歷史使命提出的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保障,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和執政活力的生命之源。“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著許多嚴峻挑戰,黨內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一些黨員干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黨必須警醒起來。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的責任,就是同全黨同志一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黨始終成為的堅強領導核心。”這是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代表中國共產黨人作出的莊嚴承諾。
《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立規目的: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第五條明確規定黨內監督的任務: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同時,概括列舉了黨內監督八個方面的主要內容。第十七條規定:黨內監督必須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執行黨的決議,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責任擔當、廉潔自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
三、瞄準關鍵少數,緊盯主要領導特別監督
領導干部身份獨特、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響重大,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古語云:“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則以強烈的憂患意識諄諄告誡全黨:“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我們黨遲早會失去執政資格,不可避免被歷史淘汰。”并強調:“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證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黨的執政地位和先鋒隊性質決定了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實現黨內監督制度與時俱進,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必須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領導干部嚴于一般黨員干部,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黨員干部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遵守憲法法律只是基本底線,而遵守和執行黨紀黨規意味著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絕對權力必然導致絕對腐敗。加強黨內監督,必須從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做起,這是《條例》的鮮明特色。《條例》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在著眼對“最大多數”全覆蓋的同時,致力對“關鍵少數”的精準監督。第六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第十四條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著8800多萬名黨員、3200多個地方黨委、440多萬個基層組織的世界第一大執政黨。黨的領導是最本質的特征。領導干部是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具體實踐者,是黨風政風的引領者。面對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只有通過加強重點監督,注重標本兼治,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從嚴治黨與制度治黨同步推進,才能持續培養造就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干部隊伍。
四、覆蓋各級組織,明晰所有監督主體責任
黨興則國家興民族興,黨強則國家強民族強。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的黨內政治生態,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有效提升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實現黨的能力提升和國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同頻共振,必須加強黨內監督,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覆蓋權力運行全過程,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制度空轉懸置、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強基固本。明確指出:“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基層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層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發揮應有作用,黨的根基才能牢固,黨才能有戰斗力。”《條例》全面壓實監督責任,明確清晰地規定了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職責。
制度建設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職權法定、權責統一的法治原則要求,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條例》突出“關鍵少數”,層層示范,傳導壓力,明確規定: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全面領導黨內監督工作。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聽取中央政治局工作報告,監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任務。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黨的工作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加強職責范圍內黨內監督工作,既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監督,又強化對本系統的日常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應當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履行監督職責。黨員應當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履行監督義務。
五、構建監督體系,黨內黨外監督共同發力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健全而有力的監督是防范政治腐敗、權力濫用的有力武器。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加強權力監督是執政黨建設的核心內容。從嚴治黨,關鍵嚴在強化黨內監督,黨內監督失效必然導致其他監督失靈。為此,必須大力推進、完善黨的制度建設的頂層設計,構建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監督體系,即以黨章為根本,以《條例》為龍頭,以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問責條例、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為支撐,不斷建立健全黨內乃至整個國家治理完整科學的監督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深刻指出:“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確保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
人民是治國理政的力量源泉,從嚴治黨必須依靠人民。中國共產黨來自人民,失去人民擁護和支持,黨就會失去根基。只有充分保障廣大黨員行使監督權利,激活黨員干部的內生動力與監督活力,支持和保障群眾監督,實現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監督形式的高度融合,形成黨內監督與社會監督的良性互動,才能從人民群眾中汲取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智慧和力量,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條例》發力黨內監督體系建構,匯聚協同監督合力,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作出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有關國家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規黨紀、需要黨組織處理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黨組織報告。審計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律檢查機關處理。各級黨組織應當支持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完善知情、溝通、反饋、落實等機制。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應當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黨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虛心接受群眾批評。
六、著力黨內民主,保證權力規范有序運行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政治生活積極健康的重要基礎,是增強黨的創新活力、鞏固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對此,早在浙江工作時就有深入思考,并提出要“進一步健全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機制,拓寬黨內民主渠道,開辟黨內民主新途徑,完善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充分了解、廣泛參與和有效監督”。《條例》第四條規定:黨內監督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進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組織應當保障黨員知情權和監督權,鼓勵和支持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提倡署真實姓名反映違紀事實,黨組織應當為檢舉控告者嚴格保密,并以適當方式向其反饋辦理情況。對干擾妨礙監督、打擊報復監督者的,依紀嚴肅處理。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厲行權力監督、堅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的基本追求。民主是監督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監督,更不可能有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發展黨內民主,就是要實現“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形成民主、清朗的政治生態,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所以,加強黨內監督,有效制約權力,確保黨員領導干部正確運用手中權力,嚴格遵守國家法律,也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關鍵環節、關鍵舉措。從嚴治黨必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條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為保障權力的規范行使和有序運行,《條例》圍繞建立健全巡視制度、組織生活制度、黨內談話制度(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以及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制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等作出具體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個人心得體會二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是在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進程中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為實現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供了重要抓手,也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注入了強大動力。全面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準則》和《條例》的貫徹執行,使其真正成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錘煉黨性的“大熔爐”、純潔黨風的“凈化器”。
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嚴格監督首先要從黨內監督嚴起。我們黨95年的奮斗歷程充分表明,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嚴格的黨內監督,是健康潔凈的黨內政治生態的生成基礎,是黨保持旺盛生機的動力源(12.330,-0.03,-0.24%)泉,也是我們黨區別于其他非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標志。今天,我們黨正處在推進偉大事業的關鍵歷史節點上,要直面“四大考驗”“四種危險”的挑戰,進行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團結帶領13億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必須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打造堅強有力的執政黨靠什么?還是要靠緊緊依靠人民、有科學理論指導、有堅定理想信念、有嚴密組織體系、有鐵的紀律。而這一切,都同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密切相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六中全會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既繼承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充分吸納了關于黨建思想的創新理論成果,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的豐富實踐經驗,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準則》和《條例》,是新的歷史時期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性文件,彰顯了我們黨努力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品格。
當前,擺在全黨面前的頭等大事,就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把《準則》和《條例》的規定要求全面落實到各項工作當中去。要抓好思想教育這個根本,涵養政治文化,優化政治生態的生成土壤;抓好嚴明紀律這個關鍵,強化制度約束,有效解決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鞏固群眾路線這個根基,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仆;暢通黨內民主這個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維護黨內決策、執行、監督的民主原則和程序;抓好選人用人這個導向,防范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干部隊伍風清氣正;用好組織生活這個載體,切實加強黨組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生命之源。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為加強和規范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筆者認為全會關于黨內監督方面的條例修訂適逢其時,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強有力的保障。
守紀律、講規矩是對每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初就確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組織原則。我們黨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建設,1990年7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第一次正式使用“黨內法規”名稱,目的是為了通過規范黨內法規的制定、審查、備案和清理,實現黨內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從而促進從嚴治黨。
黨的十八大以來,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對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黨內法規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會提出了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要“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這“四個做到”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這“三個監督”,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更是對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完善、更規范、更細化的制度保障。
全會指出,黨內監督要貫徹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進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同級監督即內部監督,是指依靠本級組織的要素,監督權力運行,降低廉政風險,提升廉政績效的監督體制。中紀委機關報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習慣和稀泥,應付上級糊弄下級。筆者認為,同級群眾最大的優勢在于熟悉同級各方面的事務,只有同級監督與上級監督相結合,才能解決“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矛盾。同時,同級之間發現了錯誤不但可以及時提醒,這也是一面“正衣鏡”,能起到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們常說,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會提出“新形勢下必須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筆者認為,著重強調高級領導干部這一點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領導干部的權力,領導干部不能在從嚴治黨上做出榜樣,就談不上以上率下。全會強調,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這正表明一個淺顯而深刻的道理:黨員領導干部必須要以身作則才能樹立一面旗幟,展現一種作風,凝聚一種力量,引領一種風尚,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才能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
總之,我們要以《準則》和《條例》為遵循,抓住矛盾改、對著問題抓,并且加強監督檢查、設定懲處標準,全面從嚴治黨就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成效,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