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講原則”是缺點嗎?
有一種說法,黨員干部“太講原則”是一種缺點,認為黨員干部做事要圓滑一點,大事講原則,小事可以不講原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過得去,求得一團和氣才好。比如在年終干部考評時談話,很多同志在談干部的缺點與不足時,說某某同志太講原則了,不容易變通,說話太耿直了,容易得罪人,等等。
黨員干部“太講原則”是一種缺點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所謂原則,就是觀察分析、處理問題時所要遵守的準則。原則是人們說話行事所依據的法則或標準,是為人處世的根本。敢于講原則,是共產黨員保持純潔性的內在要求,是共產黨員永不消褪的底色。
我們黨歷來強調黨員干部要講原則。選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看其是否堅持原則。衡量一個干部是否稱職的重要標準,就是看講不講原則。講不講原則是檢驗黨性強不強的試金石。毛澤東同志在概括集體決策和部門分工時曾指出:“大權獨攬,小權分散;黨委決定,各方去辦;辦中有決,不離原則”。鄧小平同志也指出:“不講黨性,不講原則,說話做事看‘來頭’、看風向,滿以為這樣不會犯錯誤。其實隨風倒本身就是一個違反共產黨員黨性的大錯誤。”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強調,“講原則不講關系,發現問題該提醒的提醒、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理的處理,讓干部感到身邊有一把戒尺,隨時受到監督”。
黨員干部要堅持黨性原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終篤信馬克思主義,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想問題辦事情“講政治、有原則,守規矩、有標準”,經得起大風大浪的考驗,同各種不正之風堅決戰斗。目前有些黨員干部不講原則,充當老好人,對歪風邪氣不敢“批”,對復雜矛盾和問題不敢“碰”,對不正確意見不敢“頂”,到頭來,工作不能正常推進,問題解決不了,群眾十分不滿。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勢必會損害黨的執政形象,失去群眾信任和擁護。一些黨員之所以不堅持原則,一方面是黨性修養不夠,忽視政治理論學習,思想覺悟不高,“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哲保身”等自由主義思想嚴重;另一方面,受社會風氣影響,認為在社會上左右逢源好辦事,堅持原則是死腦筋,把堅持原則和不通情理、不會變通劃等號;再有就是很大程度上心藏私念,怕“太堅持原則”得罪人、怕與下屬關系搞僵,影響自己升遷、怕堅持原則,得罪上級,官帽子不保。
講原則,就要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這是黨員干部講原則的核心和重點,不能有絲毫動搖。把正確的政治方向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就是要認真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努力創造一流業績,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講原則,就要做到公正無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的干部向來為群眾所擁護。北宋名臣包拯就是因為堅持原則、鐵面無私、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才被老百姓稱為“青天”。可見,堅持原則雖然會得罪少數人,但卻會贏得大多數人的支持。當干部必須大公無私、一身正氣,這樣才能有堅持原則的底氣。
講原則,就不能“感情用事”。講感情、重親情,乃人之常情。但怎樣對待感情,如何過好親情關和友情關,對每一名干部來說都是十分嚴峻的現實考驗。無數事實說明,領導干部要為黨和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在講感情的同時更要講原則,堅持不徇私情,秉公辦事, 切莫因重感情而陷入誤區,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
講原則,就是要堅持“變”與“不變”的辯證法。原則性和靈活性的辯證統一,是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堅持原則和與時俱進互為前提、相互促進,體現了不變與變的辯證法。不變,就是要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變,就是要與時俱進,繼承發展。不變,才能保持正確方向;變,才能有所創造、有所進步。領導干部在推進工作、處理問題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上的堅定性與策略上的靈活性的統一,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不計較,原則不讓步。對于無原則的變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個人或小團體利益損害黨和國家利益的行為,必須堅決反對。對不太注意工作方法的干部,要引導其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寓原則性于靈活性之中,加強與同事的溝通,以獲得別人的理解和支持。
2.嚴管就是厚愛
當前,我們有些領導干部對下屬出現苗頭性問題要么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要么不聞不問,當“老好人”,這種做法堅決不可取。
“嚴師出高徒”,說的就是“嚴是愛、松是害”的道理。強調,“從嚴治黨,重在從嚴管理干部”。這是就新形勢下堅持從嚴治黨提出的明確要求。要把“嚴”字體現在日常管理和監督中,各級黨委、紀委特別是領導干部要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嚴管理、抓早抓小,“潤物細無聲”地強化對干部的監督。要以嚴格的標準要求干部,要做到“三嚴三實”,這是共產黨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準則。要以嚴格的措施管理干部,嚴把“入口關”,嚴格執行干部管理各項規定,嚴格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管理,防止一些思想不正、動機不純、作風不檢的人進入各級領導班子。要以嚴格的紀律約束干部,加強紀律、嚴格紀律、嚴肅紀律,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干部出問題、組織有責任。干部嚴重違紀的教訓是慘痛的,如果平時管理稍微嚴格一點,真正按照黨章黨規黨紀去要求,也許他們就不會一步步從違紀滑向違法的深淵。黨組織對干部應有責任和溫暖,平時加強管理,小事上多說著點,干部就會少犯一些錯誤,這是最大的愛護;黨內關系庸俗化、搞一團和氣,看起來是“宅心仁厚”,實際上是對干部不負責任,是害了干部。許多“問題干部”剛開始也就是吃頓飯、拿張購物卡,久而久之,便淪為“溫水青蛙”。如果在其貪念初萌的初始階段,組織上或領導加強管理,這個黨員干部可能就會幡然醒悟,不致從違紀的邊緣跌進犯罪的深淵。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在接受組織調查時說,“如果組織上早提醒或早處理我兩年,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也不至于這么大,自己犯的錯誤也不至于這么嚴重。”諸如此類的懺悔令人警醒,讓人深思。
對紀檢部門來講,嚴管要用好“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提出了實現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即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紀委要用好“四種形態”,從嚴監督執紀,這不僅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更是對領導干部的關愛。過去,紀委對待領導干部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當回事;一種是等“養大了”再辦,一處理就“算總賬”,讓一些領導干部一夜之間從“好同志”變成“階下囚”,這種“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對領導干部來說很難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包含領導干部在違紀上所有的可能程度,從而讓紀律處分更加恰如其分,不會要么偏輕,要么偏重。有了這“四種形態”,領導干部犯了什么錯,都可以依照相應形態對照處理。錯誤程度不同,處分的程度就不同。對犯了小錯誤的領導干部給予輕處分,可以讓其深受警醒,從而懸崖勒馬,而對別的同志來說,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運用好“四種形態”,各級紀檢機關必須勇于擔當,依紀監督、從嚴執紀,時刻做到以紀律為戒尺,對領導干部的任何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置。只有這樣,才能防微杜漸。
“嚴管”是對干部最大的關心與愛護,在對黨員干部的管理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同時,在嚴管的過程中也絕對不能忘記對干部的關心,該肯定工作的要大張旗鼓地肯定,該批評的要直言不諱地批評,指出整改方向。要做到教育與處理并重,表揚與批評并重,獎勵與處罰并重,經驗與教訓并重,讓干部覺得工作有搞頭、有盼頭,真正接受“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
3.“情面難卻”實是公私不分
當前,社會上有不少人認為,中國歷來講人情,現在辦事也還得講“情面”,否則就是不符合傳統,不符合中國“國情”。一些落馬官員在懺悔中也以昔日同事、同學、同鄉求幫忙,不幫顯得沒有人情味為托詞。這些說法和行為乍看似乎有些道理,實際上非常錯誤;看似“情面難卻”,實則公私不分;表面上是“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實際上是盤算維護自身利益。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一切為了人民群眾”是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目的。領導干部要講人情,但講的是與人民群眾之間的真感情,是關心民眾疾苦之情、幫貧扶困之情、解憂排難之情,絕不是利用權力照顧親朋、遷就好友、蔭庇家人之情。“公與私”、“禮與賄”、“人情與原則”之間有著天然而無法混淆的界限。
我國是個人情社會,人們的社會聯系廣泛,上下級、親戚朋友、老戰友、老同事、老同學關系比較融洽,逢事喜歡講個熟門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權力領域,就會帶來嚴重問題。
異化的“情面”觀侵入公權力領域,往往導致人情尋租或人情貪腐,不僅破壞法治,損害民眾的合法權益,也使一些領導干部走上不歸路。正所謂“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一些領導干部正是由礙于“情面”幫人辦事、打招呼,發展到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走上犯罪道路。一些監督執紀者看到違紀苗頭,礙于所謂“情面”,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本該“紅臉出汗、咬耳扯袖”的,結果卻讓他們滑向深淵。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落馬”后就曾懺悔:“我被‘情面’遮住眼睛,在朋友圈中淡忘了底線、防線和界線。”
更可怕的是,異化的情面觀侵入整個社會領域,成為一種腐敗亞文化。“風成于上,俗化于下”,公權力部門人員講“情面”利用權力優親厚友,其他人辦事時就會受到不公正對待,這些人就會效仿,也會將自己的職責作為謀利的手段??醫生收受紅包,教師收受家長購物卡……當“情面”異化成一些人行賄受賄的擋箭牌,當權錢交易式的腐敗行為被理解為“人情往來”時,“腐敗亞文化”已深深嵌入人情社會的生活實踐之中,進一步扭曲了人們的價值觀。
這種“情面”腐敗亞文化的危害非常之大,在這種亞文化之下,人人都是受害者。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周新生在政協會議上以《盡量讓國人不求人少求人》為題的發言所說,原本正常靠制度靠法制應辦的事變得幾乎事事求人,國人生老病死都要求人。求人的主體上至高級官員下至布衣百姓,大有無人不求人之勢。異化情面觀之下,求人成了常態,使得人際關系變得復雜,變得不堪重負;圈子也應運而生,為了辦事方便,為了得到提升,一些人熱衷于編織關系網,血親、姻親、老鄉、同學、朋友、戰友、老領導等,形成一個個的腐敗“小圈子”。
正是看到“情面”腐敗亞文化的危害性,在蘭考縣調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強調,“正確認識和處理人際關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則辦,特別是當個人感情同黨性原則、私人關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觸時,必須毫不猶豫站穩黨性立場,堅定不移維護人民利益”。的要求為領導干部正確認識和處理人際關系指明了方向。
破解“情面”腐敗亞文化,每位公職人員都要堅守底線,時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自身做起,從小處抓起,敢于向各種違背原則和制度的“走后門”和“說情”行為說“不”。同時,治理“頑疾”還須“手術刀”。堵住“情面”歪風邪氣,需要完善法規制度,壓縮自由裁量權力空間,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領導干部嚴格要求自己,加上反腐敗斗爭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異化的“情面”腐敗亞文化就能得到根除,“讓國人不求人少求人”的目標就會實現。
4.“永不行賄”的商人,日子會更好
馬云2015年10月25日在第三屆世界浙商大會上倡言“浙商永遠不參與任何行賄”后,很多人贊賞之余又心生疑竇:“不行賄”能把企業做好嗎?有人在身邊的朋友中做了“你信不信馬云從來沒有行過賄”的小調查,并悲觀地預測“永不行賄”會成為一句受到大眾贊賞卻很少有人相信的“孤獨的口號”。對此,馬云正面回應:“這么多年來,我沒有給任何(向外面)行賄的機會,不行賄應該是做企業最基本的底線,如果連不行賄都做不到,那就不要做了。”馬云為何有這樣的底氣,是因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從嚴治黨,重拳打擊政商勾結,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可以說,靠行賄做生意,會越來越沒有市場;“永不行賄”的商人,日子會更好。
政商關系本來是中性詞,但很長一段時間里,政商關系出現了異化。一提起政商關系,人們就會想到官商之間勾肩搭背、沆瀣一氣、權錢交易的關系。從十八大以來查處的貪腐案件看,不少腐敗官員都與投機商人存在利益往來。在異化的政商關系下,官員以權逐利,商人以利獵權,尤其是掌握實權的各級“一把手”,更是成為老板重點“圍獵”的對象。不少實權派官員總有一些“鐵桿”朋友,這個干部在哪兒任職,“鐵桿”朋友就跟到哪兒發財。權錢交易、官商勾結成了易發多發的腐敗“標配”。
這種異化的政商關系產生了極大的危害。首先,腐蝕干部,惡化政治生態。一些官員緊盯“一把手”位置和核心權力部門職位,他們到這個位置上并不是為了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而是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據不完全統計,從十八大召開到8月,落馬的38名省部級高官,腐敗多數發生在擔任地方“一把手”或核心權力部門官員時期。其次,影響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一些企業家熱衷于與官員吃吃喝喝,暗相授送,以此獲得政府補貼、優惠政策,獲得監管尺度的放松,甚至依靠不法官員對競爭對手進行打壓。政商勾結削弱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阻礙優秀企業成長,損害經濟主體對市場發展的信心和對競爭規則的敬畏感。第三,侵蝕公平正義,敗壞社會風氣。政商關系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社會風氣和社會道德狀況。因為官員、企業家都是社會“精英”,他們的行為具有示范效應。政府公務員乘辦事之機,借用手中的權力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不法商人通過收買貪官謀取暴利,還依仗貪官的權力保護為所欲為,由此形成的權力尋租、貪腐致富、非法謀利、灰色致富等現象,不僅損害社會公正和群眾利益,并且會產生強烈的負面示范效應,在無形之中放大不良風氣,扭曲人們的心靈和行為。
正是看到“政商勾結”的極大破壞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從嚴治黨,通過持續地強力反腐,逐步“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官員權力尋租空間不斷被壓縮,政商關系向良性發展。但在一些地方,又出現了另一種極端:一些官員為了避免“受牽連”,對企業家避而不見,從過去的“勾肩搭背”變成了“背對著背”。這不僅影響經濟項目的正常審批和順利推進,也對地方經濟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這樣的政商關系,同樣是不正常的,是一種新的異化。下,政府不是“甩手掌柜”,而是承擔著制定法律規則、開展監管、提供服務等職責。“勾肩搭背”、吃拿卡要是亂作為,是濫權貪腐;“背對著背”、避而不見則是不作為,是懶政怠政。
怎樣建立正常的、健康的、積極的政商關系?在多個場合的講話指明了方向。2013年“兩會時間”,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就曾諄諄告誡: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3月4日下午,看望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并參加討論時指出,新型政商關系,概括起來說就是“親”、“清”兩個字。對領導干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系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以的講話為指導,我國正走在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陽光大道”上。從政府方面看,通過加強法治建設,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思維和習慣正在建立。從市場環境看,國家通過簡政放權,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鼓勵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正在形成。從企業方面看,民營企業家的思維也正在從賺錢“靠政府”、“靠關系”到“靠市場”、“靠本領”轉變。
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反腐敗沒有休止符”。只要堅持反腐利劍高懸,同時對不作為慢作為的懶政怠政進行治理,加上企業家“潔身自好”意識的覺醒,就一定能建立新型的政商關系,那些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的企業家的日子就會越來越好。
5.反腐敗影響經濟發展嗎?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旗幟鮮明地正風反腐,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與此同時,我國經濟進入轉型升級的“新常態”,發展速度從高速向中高速轉變,一些地方經濟增速放緩,社會上因此出現了反腐敗影響經濟發展等謬論。
正風反腐和經濟發展是辯證統一的。發展仍是解決我國當前問題的關鍵。如果不能把經濟搞上去,進而逐步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就會失去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同樣的,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腐敗問題,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不僅會損壞清正廉潔、和諧有序的發展環境,終究也會喪失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講,加大正風反腐力度,與建立和完善、推動經濟快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一致的。
正風反腐有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腐敗本身就是破壞經濟健康發展的毒瘤。從現實情況看,雖然反腐敗在短期內會使一些行業受波及,尤其是高端消費領域,因“三公”經費壓縮、民間埋單的“腐敗消費”下降而受到影響。但若是任由腐敗現象愈演愈烈,必然對經濟結構轉型產生掣肘。從長遠來看,反腐敗帶來的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必定會更加有利于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只有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不斷改善和優化市場環境,才能吸引更多中外投資者進入市場,為推動經濟持續發展提供更大動力。可見,反腐敗有利于經濟發展,有利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反腐敗提升了政府形象,增強了民眾信心,對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委省政府毫不動搖地堅持反腐倡廉和經濟發展的“力度統一論”,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穿于湖北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過程,抓住經濟領域中最容易產生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保持了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特別是連續出臺取消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劃定權力清單等一系列舉措,使湖北成為審批事項最少的省份。各級政府改變行政方式,更多地依靠市場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預經濟問題,由此極大地釋放了經濟增長動力,降低了市場交易活動成本,提高了經濟運行效率。2015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達到2?95萬億元,由“十一五”末的全國第11位上升為第8位,穩居全國第一方陣,人均生產總值突破8000美元。湖北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的事實雄辯地證明,正風反腐不僅沒有影響經濟發展,反而是拉動了消費健康增長,推動了產業轉型升級,助推了企業創新創業,由此有力地駁斥了反腐敗影響經濟這一謬論。
厘清模糊認識,修正錯誤觀點才能更好推動發展。歷史反復證明,越是進入改革發展的深水區和攻堅期,越是要重視厘清模糊認識和錯誤觀點,越是要幫助人們樹立正確觀念。要引導人民群眾消除“反腐敗抓過頭了,不利于發展”、“先致富,后治腐”、“經濟要上,反腐要讓”等錯誤認識。要引導黨員干部破除“腐敗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腐敗是發展經濟的潤滑劑”等錯誤觀點,自覺把防腐治腐理念寓于湖北改革開放和各項建設的決策和舉措之中,統一謀劃、整體推進,通過正風反腐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證,通過經濟社會發展為推進正風反腐創造良好條件。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只要保持政治定力,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全黨上下齊心協力,人民群眾鼎力支持,就一定能夠打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場攻堅戰、持久戰。
6.反腐敗導致干部不作為嗎?
懶政惰政也是一種腐敗。“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2015年,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聚焦到一個關鍵詞??“為官不為”。
“為官不為”第一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說明這一現象已經引起高度警覺和強烈關注,說明治理庸官懶政,已從口頭強調上升到國家治理層面,從懲治亂作為延伸到反對不作為,標志著反腐敗正向縱深推進。
近年來,從中央八項規定到省委六條意見,各種規范黨員干部行為的條例、規章和禁令密集出臺,“兩個責任”不斷發力,從嚴治吏力度加大,少數黨員干部感到被約束緊了,不那么自在了,流露出“為官不易”、“官不聊生”等論調;還有的人以“緊箍咒”太多、“高壓線”太嚴、反腐敗太過為由,當起了“為官不為”的庸官懶官混官。這是反腐敗斗爭深入推進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新的嚴峻問題,是與我們所倡導的“清廉為官,事業有為”要求背道而馳、格格不入的。
正確看待反腐敗與干部作為之間的辯證關系。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推進,各級官員的特權及其由此產生的權力尋租空間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和擠壓。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政治文明進步的體現,說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正在逐步實現。但有些官員仍然奉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對工作得過且過,敷衍了事,甚至妄言是反腐敗導致干部不作為。這種把反腐敗和有作為人為地對立起來的錯誤論調,以及由此導致的對黨和人民極不負責的庸政、懶政同樣是一種腐敗,它不僅違背“力度統一論”原則,抵消黨風廉政建設的正效應,而且還將損害湖北改革發展業已形成的強大氣場、良好氛圍和大好局面。在現實中,那些不作為的官員,要么是權力觀錯位,抱著“千里來做官,只為吃和穿”的信條,割舍不下曾經不受制約的誘人權力和高福利高待遇;要么是宗旨意識淡薄,習慣見利益就上,見責任就讓,幻想像從前一樣“一張報紙一杯茶”地庸庸碌碌混日子;要么是自身行不端,走不正,想越“雷池”、想踏“紅線”,或是做過觸碰道德良心底線和觸犯國家法紀法規的事情。對貪官庸官懶官來說,法紀的威懾、制度的約束和工作的壓力,確實會導致他們產生“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心態。而對于堅持原則、勤政廉政的官員來說,日漸山清水秀、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反而會給他們創造更好的干事創業環境。可見,所謂的“反腐敗導致干部不作為”,只是貪官懶官混官為自己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不好貪、不好混、不好受尋找的借口。
以干事創業的擔當和實績取信于民。“為官避事平生恥”。擔當大小,體現著一個干部的胸懷、勇氣、格調,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為官不易”不能“為官不為”,因為我們心中有崇高理想信念,我們肩上有千鈞重擔。黨員干部必須適應“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新常態,學會在批評中改進工作,適應在約束中規范工作,習慣在監督中干事創業。“能不勝任,官事不治;行不清白,群下荒怠;功美不有,爵祿不持。”為官才能不足,就辦不好政事;為官品行不廉,百姓就荒疏懈怠;沒有功業實績,就保不住官位和俸祿。明代思想家呂坤也曾說過:若一位官員只做到“不傷財、不害民”,那就不設官位好了。設置官吏,是為百姓興利除害的。如果僅僅做到廉潔,分毫無損于民,但萬事廢弛,分毫無益于民,仍是尸位素餐。與古人相比,我們更應該有覺悟、有境界。對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干部,該撤換的撤換、該調整的調整。
“清廉為官、事業有為”是“力度統一論”在湖北改革發展進程中的深化拓展,也是“力度統一論”在每一位黨員干部身上的具體體現。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要求清廉為官,實現“建成支點、走在前列”目標呼喚全省黨員干部事業有為,兩者辯證統一于湖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之中。這就要求全省黨員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理想信念和黨性修養,時刻以“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拎著“烏紗帽”為民干事,決不捂著“烏紗帽”為己做“官”。全省黨員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作風觀,不斷增強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覺,增強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增強一心為民的公仆情懷,保持昂揚向上的進取心,保持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7.反腐敗過頭了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把反腐敗斗爭提到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厲行八項規定開局,打“老虎”拍“蒼蠅”,形成雷霆萬鈞之勢,極大振奮了黨心民心。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正風肅紀的發條越擰越緊,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少數黨員干部認為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太嚴了,緊箍咒太緊了,反腐敗太過了,出現“過頭論”等錯誤論調。有的認為打“虎”打狠了,干部查多了,過頭了,搞得干部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有的認為抓作風抓嚴了,矯枉過正,搞得“為官不易”,甚至“官不聊生”。
以上錯誤論調在一些黨員干部中和社會上有一定市場,其目的就是希望調整當前出重拳、下猛藥、強力反腐的方針政策,讓正在擰緊的作風建設發條松下來,正在發力的反腐敗戰車停下來。如果不及時糾正此類認識,任其蔓延,勢必損害反腐敗業已形成的良好氛圍和大好局面。
“開弓沒有回頭箭”。腐敗問題是大問題,是大病、重病、頑疾。只有大病大治、重病重醫,用猛藥祛頑疾,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才能鞏固黨的執政根基,才能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全體黨員干部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堅決破除“反腐過頭論”,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定力,始終保持反腐敗斗爭的高壓態勢。正如所強調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決心沒有變,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的目標沒有變”。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黨的宗旨與腐敗水火不相容,反腐敗必須除惡務盡。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任何時候都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腐敗的存在和滋生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破壞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反腐敗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反腐敗增強了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眾給予高度評價”,“全黨同志對黨中央在反腐敗斗爭上的決心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成績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帶來的正能量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夠自信”。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是我們黨的莊嚴承諾,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立下的軍令狀”。目前,反腐敗斗爭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和階段性勝利。但總體來看,腐敗生成的基礎尚在、反彈的力量猶存,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因此,反腐敗不僅需要有堅強的定力和毅力,還需要有“宜將剩勇追窮寇”的精神和勇氣,以達到減增量、壓存量的效果,正如所指出的“懲治腐敗這一手必須緊抓不放、利劍高懸,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
一鼓作氣正當時。如今不是反腐鳴金收兵時,而應是繼續“窮追猛打”,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開展紀律教育,狠抓執紀監督,養成紀律自覺,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明確指出,“要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面上的頂風違紀行為,有多少就處理多少”。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從自身做起,廉潔用權,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同時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促進標本兼治,凈化政治生態。
“堅持堅持再堅持”。反腐敗越徹底,黨和國家就越充滿希望。“這是一場必須贏的較量”。橫下一條心,一鼓作氣,不給腐敗分子喘息之機和回旋余地,就能乘勝前進。反之,如果認為“差不多了”、“擺擺姿態”,或是受到一些反對勢力的干擾和影響,就可能前功盡棄、功虧一簣。這非常值得我們警惕!
8.干部重大事項申報侵犯個人隱私權嗎?
為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中央制定《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許多障礙和認識誤區,其中之一就是“實行個人重大事項申報,侵犯了個人隱私權”。這種觀點顯然混淆了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與個人隱私權之間的界限,將黨員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這一組織制度和組織紀律,對黨員領導干部這一“特殊”群體的要求和應盡義務,同公民個人隱私權的保護混為一談。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厘清領導干部隱私權的概念,比較分析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和個人隱私權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領導干部的隱私權是受限制的。隱私指的是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個人私事和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隱私權是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的權利等。隱私權作為一項基本人權,由各國憲法或憲法性文件規定,受憲法法律保護。雖然我國憲法沒有對隱私權給予明確規定,但對隱私權的保護見諸于《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等部門法中。領導干部作為公民,其個人隱私權必然受到保護。但領導干部同時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掌握著公權力和公共資源的分配。基于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有必要對領導干部的隱私權加以限制。誠如恩格斯所講的,“個人隱私一般應受法律保護,但當個人私事甚至是隱私與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發生聯系時,個人的私事就不是一般的私事,而是屬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隱私權的保護,而應當成為歷史記載和新聞報道不可回避的內容。”
干部重大事項申報與個人隱私權是兩碼事,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和聯系。首先,兩者的本位取向不同。個人隱私權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以權利本位為取向,通過法律手段予以承認和保護;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則以義務為本位取向。對于領導干部來說,申報重大事項既是一項必須履行的義務,更是一項組織紀律和政治規矩。領導干部作為黨員,必須履行黨章規定的“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既然《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制定,那么每名領導干部都必須嚴格遵守,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兩者的主體不同。個人隱私權的主體是公民,是具有或取得我國國籍,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中國公民。干部重大事項申報的主體則是領導干部,是“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的共產黨員,是身處領導崗位的“特殊”公民。《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對這一“特殊”群體進行了界定,主要包括黨政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以及大型、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的中層以上*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
兩者的內容不同。隱私權是人格權,包括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身體秘密、住宅、通信秘密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隱私,公民個人信息也屬于隱私的范疇。而干部重大事項申報的內容有領導干部本人的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個人收入、房產、投資等。這些信息對公民來說屬于個人隱私的范疇,但領導干部的“特殊”身份決定了其個人隱私權必然受到限制,正如一句法諺所講“官員無隱私”,這也是國際通行的慣例。領導干部向組織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并沒有侵犯其個人隱私,隱私權不能成為領導干部拒絕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借口。
兩者的實現手段和目的不同。隱私權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法律救濟等途徑,保護公民個人隱私權免遭不法侵害。我國《憲法》第38條對公民人格尊嚴的保護,第39條對公民住宅的保護,第40條對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護;《刑法》中對控告人、檢舉人姓名權的保護,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等;《民法通則》中對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的保護等規定;上述法律規定和實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護公民的個人隱私權。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則是領導干部就個人有關事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告給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目的有二:一是管理和監督;二是廉潔自律和防范腐敗。通過干部有關事項的申報,及時了解干部的收入是否合法正當,是否通過違法亂紀或者通過貪污受賄得來,對有問題的干部及時提醒和誡勉;通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制度,塑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態。
9.腐敗的根源在于文化劣根性是謬論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著眼于新的形勢任務,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但是,當前腐敗問題依然存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有的人據此認為,腐敗的根源在于我國傳統文化的劣根性,并由此推論我國的腐敗問題難以得到有效治理。這種觀點是非常錯誤的,必須予以澄清。
不可否認,我國歷經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受封建思想的影響,傳統文化中也夾雜著一些消極的成分,是滋生腐敗的土壤。例如,有的黨員干部官本位意識濃厚,眼睛“只向上,不向下”,只看上級臉色,不顧群眾利益;有的黨員干部等級觀念嚴重,缺乏平等意識,缺乏群眾觀念;有的特權思想嚴重,以功臣自居,自認為政績不少、功勞不小,享有特權或搞點特殊化理所應當。同時,傳統社會中形成的“人情”、“面子”等習俗和觀念仍然存在,一些黨員干部借“人情”“面子”之名,行優親厚友之實。這些都是傳統文化中的糟粕,必須毫不猶豫地予以舍棄。
但是,我們應當看到,5000多年延綿不絕、博大精深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她積淀著中華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著中華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豐厚土壤。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崇尚倫理道德,在政治上要求實行“仁政”,以德治國;注重個人修養,要求努力“修身”,堅持慎獨,完善人格,以“圣人”的“隨心所欲不逾矩”為最高道德理想境界;重視道德教化,要求塑造有道德的“君子”,培養“仁人”、“圣賢”。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孕育下的國人注重“修齊治平”,特別強調“治國”須先“修身”,將“修身”作為人生最基本的追求。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這些致力揚善棄惡、追求崇高思想品格、推崇完美道德人格、涵養美好精神情操的特質和內核,是拒腐防變的銳利武器。
以*同志為黨中央高度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1月12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抓作風建設要返璞歸真、固本培元,在加強黨性修養的同時,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強調要“著眼于以優良黨風帶動民風社風,發揮優秀黨員、干部、道德模范的作用,把家風建設作為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重要內容,弘揚真善美、抑制假惡丑,營造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社會氛圍,推動社會風氣明顯好轉。”要求“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時,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要留留神,防微杜漸,不要護犢子。”而家風和家規正是我國傳統社會治家教子、修身處世的重要載體。
王岐山同志多次強調: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是中華文明的DNA,為國盡忠、在家盡孝,天經地義。我們要尊重自己的歷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脈,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堅守和弘揚優秀傳統,發揮禮序家規、鄉規民約的教化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文化營養。
“風成于上,俗化于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歷來都有珍惜名節、注重操守、干凈為官的傳統,歷來都講“為政以德”、“守土有責”。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要從自身做起,帶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自覺抵制和摒棄“腐敗亞文化”,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堅持原則,立“明規矩”、破“潛規則”,壓縮腐敗現象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
10.落實兩個責任只是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的事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各級紀委要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再次提出,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由此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界限,著重強調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紀委要負監督責任,這就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提供了重要保證。
但是,也有人由此產生了一個誤解,似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只是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的事情,與己無關,因而采取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自由主義態度。事實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并非只是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的事情,而是與每個黨政機關、每名領導干部以及普通黨員緊密相關。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必須落實黨委(黨組)責任。黨委(黨組)中每個成員都要支持、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堅持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五條標準選好用好干部;要著力查處干部貪腐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積極支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多給他們打氣、鼓勁,在經費、人力方面給予保障;要加強源頭治腐,改革體制機制,堵塞制度漏洞;要帶頭廉潔從政,堅持示范引領,堅決不越黨紀國法的紅線、底線,始終做一個清醒人、清白人、正派人。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必須落實紀委責任。各級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負有監督責任。除了紀委書記要一身正氣、敢抓敢管之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實現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協力推進監督責任的落實。要創新監督理念,完善紀檢工作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堅決查處腐敗問題,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打鐵還需自身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帶頭清查自身問題,把不適合做紀檢工作的干部及時清除出去,把適合做紀檢工作的同志及時吸收進來。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必須落實部門責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除了黨委(黨組)、紀委要負責外,政法、組織、宣傳等部門也責無旁貸。政法部門要做好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協調,引導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用法治標準檢驗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組織部門要把好選人用人關,杜絕買官賣官、跑官要官,防止“帶病提拔”。宣傳部門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和廉政文化的教育宣講,把好思想輿論關,對一些容易影響黨風廉政建設和動搖理想信念的言論,要加以反駁、引導,不能讓其形成干擾沖擊波。各級黨校要加強黨性黨風教育方面的課程設置和學科建設,并努力使之科學化、規范化。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也要落實普通黨員干部責任。普通黨員干部要積極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要增強主人翁意識,在民主選舉和干部競崗中堅持原則、客觀公正,真正選出作風過硬、工作過硬、本領過硬的領導干部;要敢于監督,敢于有理有據地檢舉揭發腐敗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