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1)
近幾年,校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賣藝、乞討、叫賣的現象呈上升趨勢,不少青少年沉迷網絡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未成年人吸煙喝酒的現象隨處可見,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新法有這幾個特點:突發事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禁止體罰未成年人,首次為學生休息時間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將受行政處罰,免費或優惠提供“綠色上網”。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于教師的人格。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征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范,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范、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于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并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此文來源于文 秘 家園身作則的人。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以模范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圣!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轉載自思而思學教育網)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里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了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總之,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和為祖國教育事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有*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新精神。
每一位學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師的關愛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讓師愛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學生交流,用愛去和學生溝通,建立起師生間的真摯情感,才會叩響學生心靈深處的琴弦,引起學生情感的共鳴,讓學生接受你的教誨。因此,我們對學生要真誠相待、真心關愛,用師愛的真情去感染他們、幫助他們,用師愛去換取學生的尊重與理解;用師愛去激發學生學習知識的興趣。讓他們在師愛的氛圍中學習知識,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
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愛一個學生就等于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于毀掉一個學生。慈祥的笑容、親切的言語、文雅的舉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聲色俱厲的嚴格,更能貼近學生的心靈,更能取得教育的實效。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還要繼續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并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范,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2)
營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是事關國家與民族未來發展的大事。而在當代社會,輿論環境的好壞,既是能否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又是在倡導中迫切需要重視的現實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社會飛速發展的同時,傳媒事業也日新月異,從絕對數量以及覆蓋率來講,我國已經躋身傳媒大國的行列。當代青少年的成長,對媒體依存度越來越高。輿論環境的好壞,與廣大青少年成長有著更加密切的聯系。應該肯定,我國青少年成長的輿論環境總體上是好的。但在媒體越來越市場化、網絡等傳播手段越來越現代化、生活環境越來越時尚化的同時,一些不健康的輿論正泥沙俱下、混雜其中,給青少年的成長環境制造了不可回避的污染,產生了嚴重的誤導。
從一些媒體爆炒影星懷孕生子到將一個老妻少夫的無聊“新聞”炒得滿天飛;從貶損民族英雄岳飛,到把污泥濁水潑灑到魯迅、董存瑞、潘冬子和雷鋒等身上的 “惡搞”;從“披露”各種聳人聽聞的碎尸、綁架、強奸“秘聞”,到公然大炒聳人聽聞的“性鬧劇”、“性丑劇”,一些媒體節目、版面、網頁的輕浮化、低俗化、血腥化傾向日趨嚴重,有些媒體甚至不惜制造虛假新聞、泡沫新聞、黑色新聞等以吸引眼球,而且此風正蔓延到彩鈴、短信和人們的各種日常交談口語中,甚至被標榜為“新的文藝形式”和“灰色文化”,流毒甚廣。
不以為丑,反以為美;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既暴露出當前某些引導輿論的媒體和從業人員社會責任感的缺失,也透射出在追逐市場利益中值得警惕的道德滑坡現象。如何構建與和諧社會相適應、與網絡時代相適應的新的輿論道德觀、價值觀、倫理觀和文化觀,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綠色輿論環境,是一個值得全社會共同深入探討的大課題。
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特別是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輿論環境,強化社會保護,成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一大原則內容。
“很多修改內容,是針對當前未成年人保護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而作出的有針對性的修改。”長期從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的佟麗華律師認為,青少年健康成長需要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而一些媒體特別是網絡媒體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生出許多不和諧音和雜音,讓立法者意識到進行規范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針對性、操作性地規定了若干條款: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和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娛樂、動漫產品以及網絡信息等,對此類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制售傳播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有了立法的推動,我的心里踏實了許多!” 既是教師,也是一位母親的劉螢,對當前一些文化和輿論環境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影響憂心忡忡。她連續投書媒體和有關部門,希望高度重視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在修訂草案的過程中,吸納和聽取了大量像劉螢一樣的普通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目前,打開電視,一些有著暴力和兇殺場面的影視劇撞擊眼簾,令人害怕;翻開報紙,從明星生子到處女賣身救父等,被大肆渲染,低俗不堪。此外,從網絡上蔓延開來的“惡搞”之風更是甚囂塵上。孩子整天在這樣的環境中,能不受污染嗎?
不久前,一個五年級的孩子嘴里說出的某報對中國傳統節日“七夕”的“新版解讀”:牛郎因為沒錢買房,王母娘娘不讓他和織女結婚。他一氣之下下海經商,后賺得百萬資產,買了一輛鵲橋牌轎車去接織女。有的孩子還朗朗上口地背帶有濃重地方口音的手機彩鈴:“春眠不覺曉,處處蚊子咬。打上敵敵畏,不知死多少。” 真正的唐詩,孩子反而記不全了!這樣下去怎么得了!
正如有識之士所擔憂的,輿論環境中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不和諧音,會導致青少年價值觀、道德觀的錯位和喪失,由此帶來的一系列更深層次的不良文化影響,甚至可能導致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專家指出,目前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日漸突出,違法犯罪人數呈上升趨勢,并向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方向發展。從分析其犯罪誘因上看,不良文化和輿論環境影響巨大,特別是網絡在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要素中所占的比例急劇上升。據一些省市未成年管教所的統計顯示,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過不良文化的影響;暴力型犯罪和性犯罪的少年犯中,有90%以上看過兇殺、暴力、淫穢錄像和黃色書刊;80%的未成年違法犯罪人員都曾涉足過網吧。
更讓人觸目驚心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暴力化、惡性化程度加劇,一些未成年人模仿武俠小說、影視作品中的情節,糾合在一起磕頭結拜,歃血盟誓,成立幫會,報復殺人、強奸殺人、殺人碎尸等惡性案件時有發生。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和受教育權等權利”的字眼,此次醒目地出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這意味著在我們國家法律草案中,首次鮮明而突出地標明未成年人享有五大權利,并莊嚴承諾“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其中的發展權要義就是充分發展未成年人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給未成人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健康、凈化的輿論環境,是國家和社會各方的職責和義務。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 1992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有14年。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祝銘山在作修訂草案說明時指出,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當時立法所依據的社會條件已發生很大變化,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需要。
此次修訂,從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56條增加到75條,其中新增25條,刪除6條,修改32條。
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等,成為此次法律修訂力求解決的重點。給青少年一個潔凈的天空,讓他們更多呼吸到綠色清新的空氣,已經成為國家立法之責。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3)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深刻的了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么辦,有了一定的知識。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于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里,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對后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范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圣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