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刑事模擬法庭心得體會范文1
我們這次案件的情況是這個樣子的:××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A到B家去玩,A開玩笑說:“你怎么不買輛車”。B說:“沒錢買,不行,哪天我們去搶一輛車”。A問:“怎么搶啊?”B說:“把司機的手和腳都綁上扔到路邊的溝里就可以了”。 ××年××月V日8時,被告人A與××鄉××村村民C(外逃)去××市××玩,錢花光,于是被告人A想起了B說的搶車的事情,于是AC兩人買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預謀搶一輛出租車。后騙取D駕駛的××牌出租車,要求D送兩人回××縣,當車行駛到××縣××鄉××附近時,兩人便動手搶劫。被告人A用買來的塑料手槍對準D的頭部,C試圖用買來的膠布捆綁D的手腳。混論中被害人D逃跑,兩名被告人后開車逃跑。車后經B轉賣以8000元的價格買給了F,扔掉了車上的血衣,車款自用。被搶車價值1.6萬元人民幣,案發后被追回還給被害人。
這次模擬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審判組,擔任審判員。在第一次的討論中我深感自己在老師提出的問題上面知識的不足,我不知道應該怎么去思考,怎么去做,怎么去找出重點并給予回答,這從側面說明我基本的知識是欠缺的及自身的能力上還是有極大地局限的。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方面我是需要改進的,同時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第二次的錄像的時候,由于審判人員的人數有限,我只是作為一名觀眾,但這次除了和前幾次一樣讓我更加了解了一個庭審的過程外,讓我對審判組處理一個案子的思路有了點印象。還有讓我感興趣的是法官的服裝。這次的模擬法庭對于我個人而言我的知識和分析能力是不夠的,需要不斷的努力學習,強化,需要我接觸更多的不同種類的案例對自己不斷的訓練。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也在像 ××,××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學習的地方。這次的模擬法庭就我個人而言是對其比較滿意的。
但我更喜歡以這種方式來一次模擬法庭,就像老師之前所說的,單單一個案例其余的問題分別交給審判組,辯護組,公訴組解決但考慮到我們現在的能力還不夠所以沒有這么做,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因為雖然一開始可能時間會花得多一些但是我覺得這肯定會使我們隊整個案情有更大的了解,又因為我們通過了對案情的分析就能夠更好的了解一個思維分析的過程,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只有掌握了如何分析的思維方式你才可能把握好更多的案例。你才能夠從中學到更多的東西。否則的話就會出現僅僅留在形式上的錯誤,或者說是一種形式主義。
我想說是要經過自我思考的模擬法庭一開始肯定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不能因為會出現這些問題而去回避,應該主動的去解決,從中間獲得經驗。也只有在一次一次不斷的對案例的分析中我們才能夠真正意義上學到更多的內在的東西,及外在的程序性過程,當然我不否認在刑事訴訟上程序性問題的重要性,畢竟這是一部程序法,強調的是程序而不是內容。
所以我想說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內容:
這次的模擬法庭給我的總體的感覺是可以的,無論在之前的討論上還是在正式的錄像上。無論是在前期工作的準備上,還是后期對這個工作做的一個整體的回顧上。大家都十分努力的在把這件事情做好。
我知道自己對法律的基本知識上的掌握是不夠的,自己對一個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沒有的,因為自己是個愛上網,特別愛玩游戲的人,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更加努力的去學習好法律的基本知識,少玩一些游戲,多做一些實際性的工作,為自己做一個厚實的準備,但是這個我還是需要時間慢慢去克服的。
我知道我們現在的能力可能還不夠僅僅對一個案例分組進行獨立的討論及思考,但是我希望這種讓我覺得新鮮的方式能夠在下次出現,雖然我知道中間可能會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但是我想也只有我們把一點一點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才會有更大的進步,而不僅僅是在形式上。這也會讓我們對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對自己的思維的訓練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希望自己多參加這樣的活動吧!
【精品】刑事模擬法庭心得體會范文2
按照我們的培養計劃,教研室老師組織我們在本學期末進行了刑事模擬庭審,兩個法學班共同組成了模擬庭審小組。包括審判組的合議庭、書記員、證人、法警,公訴人員,兩個被告人以及他們各自的辯護人共15名同學。我在這次模擬實踐中沒有成為“演員”,僅作為后勤人員提供必要服務,開庭時的角色是旁聽人員。然而對于整個庭審的演練和正規的程序我也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按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的形式是我們法學本科生進行法律實踐的必要途徑。所以大家的參與都表現積極,態度認真。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和××盜竊摩托車一案(虛構)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合法順利的進行,同學們進行了多次合練和修改,在老師的指導下,形成了較完整的庭審過程。對于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有一些感受,具體包括對于模擬法庭本身的認識和對于案件的理解。
首先,就模擬法庭本身而言開展模擬法庭的目的,是為了彌補滿堂灌輸式教學缺陷、填補純理論學習的不足,培養學生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具體來說:
1.參與同學成為學習的主體。這次模擬法庭,實質參與主體為合議庭成員、公訴人、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形式參與者為書記員、法警、證人以及旁聽人員。在前期準備階段實質參與者針對案情收集資料,分別制作了相關文書,并且提前查閱資料熟知庭審程序,形式參與者也對案情有了詳細的了解,與大家進行了多次討論。從這個方面來講,參與者學到的知識是較豐富的。但是,因為實質參與者的人數有限,以致于很多的同學不能參與進來。
2.控辨雙方在庭前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意見,在開庭時從容的進行陳述和辯論。案件是大家虛擬的,被告人和地點也并不存在,所以大家并沒有受到太多束縛,可以根據案情進行控訴和辯護,這是老師在最開始的時候給我們的指導,讓控辯雙方有了更大的空間發揮自己。雙方都做了充分的準備,開庭時的陳述與辯論做的很好,然而過于注重案件的法理分析,所以我們忽視了對各種相關學科和知識的了解和應用。以至于老師在我們演練過程中提出了很多與現實情況不符的地方。時候我們自己也覺得很可笑。可見模擬法庭訓練是一種綜合素質的訓練,它不僅包括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還包括了對與案件相關的政治、經濟、社會,具體現實的了解。
3.從模擬法庭的準備來看,我們分工很明確,節省了時間的同時也提高了效率,做到“術業有專攻”,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都僅僅局限在某一個角色,無法全面的體會各個人物的職責和作用。其次,就案件而言,出現在了共同犯罪,雖然原本設想的案件很簡單,但是共同犯罪和隨之辯護方提出的自首情節是量刑上出現了一些變化。我經過查看發條認為共同犯罪中王剛對于盜竊案得逞的作用至關重要,不符合從犯的相關規定。兩個都其主要作用,也就是兩個都是主犯,這種情況合法可行。自首方面,根據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確已屬于自首情況。不管二者處于何種目的,主動交代的情形符合法律規定,所以合議庭同學的判決我認為合法合理。
經過了近兩周的排練,準備,我們的模擬法庭已經基本成熟,雖然最初我們因為之前民事模擬法庭的經歷想當然的犯不少程序上的錯誤,但經過老師的指導和大家的努力基本上已經改正了。這次實踐活動又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讓我們從理論學習的空殼中脫離出來,距離現實的法律越來越近,相信大家都從這次活動中收獲不少,在以后我們真的投身法律事業的時候,這次經歷必然會讓大家記憶猶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