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這是我們學習貫徹五中全會精神的總的框架和綱領。“綠色發展”被列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具有重大現實和戰略意義,是黨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高度作出的時代抉擇。
我們深刻認識到,推動綠色發展,是轉變發展方式、厚植發展優勢的內在要求,是增強區域競爭力、提升群眾獲得感的重要抓手,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回應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盼,努力探索走出一條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的“綠色發展”道路。
臨汾是典型的資源型地區。過去臨汾在環境保護上吃過很大的虧:由于經濟高速增長過程中忽視了對環境的整治,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使臨汾在全國113個重點監測城市中一度排在倒數第一。這些年,我們始終把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推進功能型治污、管理型治污和工程型治污,使空氣質量越來越好、藍天越來越多,城鄉環境得到了極大改善。
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臨汾生態環境的歷史欠賬多,生態基礎較為薄弱,環境治理成果還不牢靠,污染反彈的壓力依然存在,城鄉環境整治水平還不高,環境質量的改善與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差距,生態文明建設總體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保護環境、改善生態,任重而道遠。
生態環境問題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方式問題。如果生態環境問題解決不好,發展既快不了,也好不了,更難以為繼。要解決生態環境的問題,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用停止發展的辦法來解決,必須走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共贏的路子。這是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對經濟發展形成倒逼的歷史必然,更是臨汾作為資源型地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邁過去的一道坎。
我們要繼續把生態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堅持“生態立市、環境當先”,堅決執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堅持不懈推進節能減排,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絕不能造成新的污染。要把循環經濟作為產業發展的基本模式,推動企業、園區、產業、社會各個層面的循環發展。要加快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級園林城市,加快推進一批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示范項目。要強化生態環境建設,大規模開展造林綠化和生態修復工程,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汾河是臨汾的母親河,保護汾河是我們的歷史責任。我們堅持把汾河生態治理保護修復作為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重點,專門設立了“百里汾河生態文明保護區”。以此為基礎,統籌推進新型城鎮、產業轉型、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旅游發展,舉全市之力實施“百里汾河生態經濟帶”建設,努力將其打造成為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樣板區。
生態問題是發展問題,也是改革問題。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過程,就是新舊理念和體制博弈的過程,必須依靠改革,破解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要深化考核評價機制改革,增加生態環境建設在目標責任考核中的權重,堅決落實節能減排“一票否決”。要強化責任追究,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度,對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嚴格追責問責。要強化執法監管,對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要用市場的辦法保護環境,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環境設施建設和運營。
指出,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只要我們按照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不移推進綠色發展,一定能守望好青山綠水,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麗家園,贏得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