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1】
10月中旬召開的山西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省委書記王儒林強調,要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實施“六權治本”,即通過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限制權力、陽光使用權力、合力監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在“不敢腐”的基礎上,形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同時提出,要甄別一批不廉潔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為的好干部。
王儒林從“六權治本”到“三個一批”,發射出從嚴行政、從嚴管干部、從嚴建制度三個信號,既是形意拳,也是組合拳,是整治 “為官不廉、為官不為”問題的一劑猛藥。
依法治國,是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國必須從依法行政開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權”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礎。“六權”是一個思想、理論基礎,必須用明確的制度固定下來,才能執行開來。確定權力、配置權力、限制權力、使用權力、監督權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濫用權力,這是一個制度體系,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哲學問題,必須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簡便,既要有嚴肅的約束力又要有可靠的執行力。
“六權”是一個行為規范,也是一種思維方式。作為執行“六權”主體的黨員干部,必須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六權”的核心價值,嚴格依規依法履行職權。但黨員干部有壞有好,有的遵規遵據、有的任意妄為,必須保證黨員干部的干凈,從嚴管理干部。“三個一批”是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也是保證“六權”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
甄別一批不廉潔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為的好干部,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相當的難,關鍵在于怎么樣執行,需要一個科學的制度做保證。“三個一批”中,甄別干部是基礎,不僅要看干部的廉潔情況,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實績和群眾基礎。退出干部要以甄別干部為基礎,對不作為的、亂作為的、胡作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堅決辭退。但不作為的退出干部,不僅要針對工作的不作為,還要針對那些不敢擔當、政治上不作為的干部,最終使思想上不作為和行為上不作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無意見。甄別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種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別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體制機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使之成為樹立良好干部導向的“風向標”和“指南針”。
很顯然,“三個一批”是一個組合拳,但“三個一批”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與“六權治本”是息息相關的。要把“六權治本”和“三個一批”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個制度體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這是山西省凈化政治生態的一劑良藥,也是一個良方,必須久久為功才能方顯成效。干部帶病在崗、帶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問題,也有制度不健全的問題,但落腳點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沒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虛設造成的。通過“六權治本”和“三個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層面的嚴格管理,又有了執行層面的具體方法,對于實現弊革風清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為掌握一批聽黨話、跟黨走,敢作為能作為善作為,為民務實清廉的好干部必將起到強有力的制度保證!
【心得2】
貪,不肅不去;腐,不根除必將蔓延。要根治政治生態出現的問題,關鍵在于革除貪官滋生的土壤,懲防并舉,形成官員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想腐的保障機制,否則,貪官如韭,割而復生。
目前,我們在“不敢腐”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不能腐、不想腐”還遠沒有達到。推進“六權治本”,就是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按照“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約束權力、陽光行使權力、合力監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的思路,在形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上取得根本突破。
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六權治本”的核心內涵和重要意義,是我們實現弊革風清、促進富民強市的現實要求,也是建設法治晉中的必然路徑。要革弊立新,必須從依法行政開始,“六權治本”正是依法行政思想的有效延展和理論創新。它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哲學命題,它為我們夯實了凈化政治生態的思想理論基礎,我們必須緊密結合各自實際,以嚴肅的約束力和可靠的執行力,做到步調一致、統籌落實、及時推進,確保取得實效。
依法確定權力,就是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對權力加以規范和確認,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科學配置權力,就是按照權力制衡原則,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科學分解,形成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架構,以防止權力過分集中。制度約束權力,就是按照“全面覆蓋、全程到位、制度束權”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同時防止“不作為”和“亂作為”,解決制度缺失和“牛欄關貓”、“紙籠關虎”的問題。陽光行使權力,就是最大限度地解決公開透明問題,使顯性權力規范化、隱性權力公開化。合力監督權力,就是健全和落實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制度,努力形成監督合力,確保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就延伸到哪里。嚴懲濫用權力,就是對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行為嚴查嚴懲,切實做到“權力出籠子,就讓人進籠子”,堅決防止把權力變成謀私工具,把制度和黨紀國法變成“稻草人”、“橡皮筋”。
鄧小平同志曾經尖銳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實踐證明,權力是雙面刃,能否讓權力規范運行,根本因素在于制度建設,在于為權力打造什么樣的籠子。“六權治本”這個籠子,在對權力的規范制約、運行監督等方面就造得“嚴謹而縝密、精致而考究”。我們的領導干部要將自己的權力關在這個籠子里,嚴格按它的章程和規范辦事,不要試圖突破界限、跨越邊境。反之,如果沒有用籠子關好、管好權力的欲望,讓自己擅自走出籠子,使權力這個“猛獸”出來傷人,就會被外面的“猛獸”所傷,甚至危及生命。
當然,權力并非惡之濫觴,把權力關進籠子里,不是讓權力躺在籠子里睡大覺,也不是打壓權力,而是通過制度約束,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真正讓權力敬畏陽光、領導敬畏群眾、權威敬畏民意,做到制度面前沒有特權、紀律約束沒有例外,確保權力更好地承擔責任、成就事業、造福于民。
“六權治本”,是解決山西、晉中突出問題的重大舉措,具有很強的科學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六權治本”的內涵, 緊密結合各自實際,統籌落實“六權治本”要求,努力開創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局面,以弊革風清的政治生態,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