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特別在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過程中,更要把戒尺量在腳下,讓敬畏在心中生根,始終做到為民用權、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心存敬畏非一日之功,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我們應捫心“三問”,把“敬畏”二字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嚴以用權。
一問“敬畏”何用。“敬”即尊重,“畏”即害怕。“敬”可讓人心有所向,嚴肅威儀;畏可讓人行有所止,言規身正。“敬畏”猶如壓艙重石,哪怕風高浪急,人生航船終能行穩致遠。心存敬畏,方能清醒自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敬畏與戒懼是“清醒劑”,也是“護身符”,讓人可知滄海一粟之渺小,在紛繁復雜、變化莫測的社會中保持頭腦清醒,催生進取自覺;讓人尊崇世間萬物之規律,不為利所累,有權不妄為,清清爽爽,干干凈凈。心存敬畏,才能律已防范。心存敬畏可蕩污除垢,清晰分辨可為與不可為,正確把握上限與底線,懂規律、講原則、守規矩。而人一旦喪失了敬畏,便心無所懼,為所欲為,就會出現“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逾矩不知后怕,公權成為私器,最后身敗名裂,腸子悔青也無用。心存敬畏,才能勤政擔當。“敬則無驕氣、無怠惰之氣。”共產黨人敬畏權力,就會明白權從哪里來,權為誰所用,明白手中有權,心中有責;共產黨人敬畏權力,就會明白歷史擔當,夙夜在公,只爭朝夕。缺失敬畏,就會導致當官用權為已而為,沒有私利就“不干活”,為了私利就“亂干活”,淪為權力的奴隸。
二問“敬畏”何來。敬畏權力是一種人生態度,也是為官標尺。敬畏之心不是與生俱來,而與信仰立場、道德情操、公心正義相生相伴。領導干部只有躬身自省,常謙常懼,常慎常戒,才能以敬畏之心為官用權。敬畏源于信仰。*同志指出: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信仰是共產黨人的命脈和靈魂,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始終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信仰的力量讓人心生敬畏,忠誠與堅貞之中飽含著時刻追隨的精神動力;信仰的權威讓人心生敬畏,甘愿一輩子用生命和熱血去踐行和守護。敬畏源于道德。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道德的力量總是在警醒著你,規范著你,約束著你。道德失范的人對權力狂熱追求,毫無敬畏,手無遮攔,大膽妄為,肆意踐踏,逆時代潮流,遭世人唾棄。道德高尚的人對權力一生謹慎使用,小心呵護,兢兢業業,造福于民,得人民支持,受世人景仰。敬畏源于公心。公正之心即大公無私的心,敬畏公心的人用權總是謙虛謹慎,低調行事。所謂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壓力也越大,因為你手中的權力關系到更多人的利益,同時,也將面臨更多的誘惑和陷井。如果你時刻把“公”字烙在心里,敬畏公權,就不會“劍走偏鋒”,得“擅權病”,趟“渾水路”。
三問“敬畏”何行。敬畏權力不是害怕權力,手握權力不能裹足不前,不能“怕出事而不做事”,不能因“為官不易”而“為官不為”。敬畏之心也需要調適擺正,既保證用權不越界、不出軌,也要激勵用權多辦事、辦好事。正視民心用權。個別干部“唯上不唯下”,敬領導不敬人民,用權看上級的臉色不看群眾的臉色,喪失立場,失道寡助。敬畏權力以正視民心為要,尊重人民群眾的意愿,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讓權力回歸于人民、服務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正如楊善洲那樣,“工作的方向是群眾的需求,求實名而不務虛名,”“心在人民,原無論大事小事;利歸天下,何必爭多得少得。”正視規矩用權。說:“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治理國家離不開用權,正確用權離不開規矩約束。黨員干部從嚴用權既要遵守黨的規矩,也要遵循國家法律;既按權力清單辦事,也按程序規則辦事;既要用優良傳統來指引正確用權,也要按照工作慣例來規范用權。正視發展用權。“敬畏”的最終目的就是要用好權力,服務發展。新常態下,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權力觀,不隨心所欲,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強化“功成不必在我”的服務意識、奉獻意識,甘當鋪路石、引路人。著眼長遠發展,率先示范,引領一班人、一個地方從傳統的“權力觀”解脫出來,賦予更多的集體協商機會,推動科學決策,實現用對權、用好權。
范文二
嚴以用權,關鍵是嚴格規范黨委用人權和政府事權。要嚴格制度程序、強化監督問責,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個清單”
中央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和信心。我們一定要牢固樹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意識,在作風建設上持續用力,切實把嚴和實的要求立起來、樹起來,扎實推進“開放寧夏、富裕寧夏、和諧寧夏、美麗寧夏”建設。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首要的是解決好權力觀問題,關鍵是嚴格規范黨委用人權和政府事權,確保權力的行使不偏向、不變質、不越軌、不出格。公權姓公,不屬于任何個人。公權為民,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搞清楚權力是誰給的、權力是用來干什么的,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真正把權力用在為民造福、為黨盡責上。
黨委用人權是一項極其重要的權力,也最容易出問題。選人用人是一個“風向標”,用好一個干部,可以激勵一批干部;用錯一個干部,也會挫傷一批干部的積極性。現在,許多干部出問題,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黨委(黨組)在選人用人上出了問題。
行使好黨委的用人權,重點要嚴格制度程序、強化監督問責,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上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基本法”,必須嚴格執行,對干部工作的原則、標準、條件要堅持,對選拔任用的具體制度和要求要落實,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門”,防止執行制度走過場。干部選拔任用程序是規定動作,必須嚴格履行,程序該走的必須走,一個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虛設、“空轉”。加強監督問責是對干部最大的愛護,是對組織最有力的呵護,無論是各級黨委及組織、紀檢部門,還是各級領導干部,既要增強監督意識,對選人用人大膽監督,也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
政府事權是依法履職的權力,與經濟社會發展息息相關,與群眾的利益緊密相連,必須依法規范行使權力,決不能任性用權。政府事權必須于法有據,絕不能認為權力越大、權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規范政府事權,核心是解決權力邊界的問題,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個清單”。一方面,法無授權不可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良好環境。在經濟新常態下,簡政放權就是抓發展、穩增長,是實實在在的解放生產力。另一方面,法定職責必須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導和服務職能,積極主動為企業、為群眾服務。市場的作用要發揮好,政府的作用也要發揮好,該管的必須管住管好,特別是對食品安全、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等,要嚴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規底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