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共享發展,要求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更是進一步明確了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標要求。這一戰略部署抓住了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乃至全面優化社會保障制度安排的關鍵,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這是因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能夠起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帶動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各項重點任務取得關鍵進展。
我國在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首次明確提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2011年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更是提出“十二五”期間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但是,截至目前,我國僅有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陜西、青海、西藏等6個省級地區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絕大多數省份還停留在建立省級調劑金加地、市級統籌階段。那么,為什么五年過去了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還是沒有取得什么實質性進展?根本原因在于其中的各級政府利益難以協調。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必然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權力、責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間利益關系的平衡和調整。
為此,“十三五”期間,推進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基本思路是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及支出責任,共擔養老保險基金平衡的責任。具體而言,重點工作應當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統一確定繳費的基數和費率,歸集中央統籌基金,增加和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是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基礎條件,是從籌資的角度提出的政策原則。當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處于地區分割狀態,各個地區的繳費費率高低不一,各個地區的繳費基數口徑五花八門,這破壞了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機制、繳費義務應當公平的底線,同時還影響了勞動力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在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的基礎上,由各個省級地區上解養老保險基金建立中央統籌基金,并在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后,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托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在這個過程中,中央財政也應當承擔補貼責任,不能完全依靠基金結余較多的省級地區來補貼基金收不抵支的省級地區,以體現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擔養老保險籌資責任的原則。
二是進一步統一全國的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進行省際基金余缺的調劑。統一全國的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是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必然結果,是從給付的角度來談的。目前,我國養老金待遇確定機制不健全,形成不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數以千萬計的參保職工由于這種原因中斷繳納養老保險費;行政指令式的待遇調整政策甚至對現行政策中僅有的繳費激勵機制還起到了消解作用,造成晚退休還不如早退休在養老金方面得到的“實惠”多。在統一待遇確定和調整政策后,各個省級地區之間的基金收支余缺由中央統籌基金予以調劑。
三是允許省級地區在確保全國統籌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費率和待遇調整浮動幅度,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這是出于尊重各地區發展不平衡現實國情和減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阻力的考慮而提出的中央和地方利益協調原則。在各省級地區遵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大局并且將地區間差異控制在適當范圍內、不至于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前提下,允許制度內負擔比低的省級地區適當降低養老保險繳費率,允許基金結余較多的省級地區適當提高養老金待遇調整幅度,以體現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篇二】
進入21世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各大經濟體都在加緊謀劃搶占先機和制高點。我國“十三五”時期,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又適逢新一輪科技革命的“窗口期”,能否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戰略機遇,不僅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成敗,而且關系第二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最終實現。黨中央著眼全局,精心謀劃,對“十三五”時期科技創新作出全面部署。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指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強基礎研究,強化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推進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建設,鼓勵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重視顛覆性技術創新。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積極提出并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調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把科技創新作為推動發展的“新引擎”。這是對“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論斷的新詮釋。
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既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重要機遇的必然選擇。在五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提到,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建議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帶來的機遇,將優勢資源集聚到重點領域,力求在關鍵核心技術上取得突破。”這既體現了黨中央決策民主化的過程,也表明自下而上業已形成的廣泛共識。
《建議》強調,堅持戰略和前沿導向,集中支持事關發展全局的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等領域核心技術。瞄準瓶頸制約問題,制定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
為此,重點就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作了深入說明。他指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把重要領域的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實施一批關系國家全局和長遠的重大科技項目。這既有利于我國在戰略必爭領域打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更有利于開辟新的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領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所謂“戰略必爭領域”,就是指“事關發展全局的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領域,包括《建議》明確提到的五個領域。這些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由于長期受制于人,一直是制約我國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瓶頸。
特別詳實地說明了“十三五”和更長時期我國實施重大科技項目的總體思路。一是抓緊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推出的16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并進一步聚焦目標、突出重點,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電路裝備、寬帶移動通信、高檔數控機床、核電站、新藥創制等關鍵核心技術,加快形成若干戰略性技術和戰略性產品,培育新興產業。二是以2030年為時間節點,再選擇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力爭有所突破。三是從更長遠的戰略需求出發,我們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航空發動機、量子通信、智能制造和機器人、深空深海探測、重點新材料、腦科學、健康保障等領域再部署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他明確要求,已經部署的項目和新部署的項目要形成梯次接續的系統布局,發揮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力量、協同攻關,為攀登戰略制高點、提高我國綜合競爭力、保障國家安全提供支撐。
如何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分析指出,“我國同發達國家的科技經濟實力差距主要體現在創新能力上。提高創新能力,必須夯實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加快建設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基礎平臺。”他敏銳地意識到,國家實驗室已成為主要發達國家搶占科技創新制高點的重要載體。他細數美國阿貢、洛斯阿拉莫斯、勞倫斯伯克利等國家實驗室,德國亥姆霍茲研究中心等歐洲知名國家實驗室。他提出主要考慮在一些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打造聚集國內外一流人才的高地,組織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協同攻關,形成代表國家水平、國際同行認可、在國際上擁有話語權的科技創新實力,成為搶占國際科技制高點的重要戰略創新力量。
五中全會提出并闡釋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新理念,進一步提出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的重要講話強調,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把重要領域的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他關于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說明,橫跨2020年、2030年和2050年三個重要節點,他目之所及是春潮涌動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心之所系是“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令人振奮,催人奮進。
學習貫徹五中全會精神和*重要講話精神,我們要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堅持戰略和前沿導向,搶抓、善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帶來的機遇,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