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并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范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群眾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并自覺自愿地運用法律。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不論是瑣碎的小事還是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心中必須有桿“秤”,以此來衡量和指導自己的工作,而法律法規就是那桿“秤”。在工作的各個環節中,我們要自覺遵守,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否則就會失去平衡,失去立場,甚至犯下錯誤。不要忽略自己平時的一些小的不良習慣,要知道一個小小的細節也可能釀成日后的違法行為。
所以,學法用法,我們要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自我做起,時刻牢記法律就在我身邊。當你要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走人行橫道線,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要銘記在心,也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許在某一瞬間你就違反了法律法規,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能充分體現一個公民的基本素質和修養。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學法能知法,知法就能自覺地守法,有效地運用法,進而再去要求他人,形成全社會人人都來學法用法,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那么,我們的社會環境和社會秩序就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就能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學法用法說著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難,需要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和很強的法律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學習也是這樣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學習需要點滴的積累,學習是種子,積累是陽光和雨水,只有不斷積累才能有收獲的果實。教師隊伍積極地學法用法、宣傳法律、法規,對整個社會引領作用也顯而易見,如對規范社會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進文化建設都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然而,在實際工作生活中,要充分認識到學法用法的重要意義,要擺上重要的位置,使得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基本處于“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境況。學法是用法的前提。因此,我們應進一步完善形式、充實內容、健全機制、強化培訓、嚴肅考核,確保在學法環節上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知法、學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守法、用法則是我們應盡的責任,依法行政、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更是我們不懈的追求。我堅信,從我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就會離理想的目標越來越近。
我作為一名教師,學好法律、用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學好、用好《教師法》、《教育法》等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其中第八條有關教師應當履行義務的規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并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教書育人,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于奉獻,為學員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員。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范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員,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員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發學員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員維護學員的合法權利,做學員的良師益友,使學員在電大這個大家庭中提高自身素質。
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宣傳法律,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群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
總之,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認識,進一步增強了依法履責的觀念。相信在今后的具體教育工作中我們全校教職工會更好地堅持做到依法執教,使XX成為依法治校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