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心得體會1
繼往開來,與時俱進。金秋十月,中國的依法治國進程迎來重要時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為加快建設進行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既是對我們黨法治思想、法治實踐的總結,更掀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嶄新一頁,為黨治國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期,發展壓力巨大,社會矛盾凸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更加需要依法治國。筆者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力建設法治中國,是當代黨員干部擔當的時代使命,必須按照“三個堅持”讓“依法治國”順利“著陸”。
堅持思想自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法國思想家盧梭曾說:“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黨員干部自覺樹立法治理念,骨子里透著對公平正義的追求,發自內心地崇尚法治,自覺“知法、用法、守法、敬法、護法”,引導人們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讓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義、尊重程序、保障的法治精神,成為人們的終身信仰和生活方式,從而讓在整個社會形成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的良好氛圍。
堅持實踐帶頭。法治的精神不僅在于看上去美,更在于完美地實施。踐行依法治國方略,是全黨之責,更是黨員干部之責。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員干部要切實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及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用于工作、指導實踐,堅決不作“旁觀者”、“撿磚人”,要積極帶頭學法、嚴于守法,努力成為貫徹“依法治國”的“第一人”。同時在不斷提高執法方面,要打好“組合拳”,奏響“交響樂”,切實保障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避免以權謀私、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真正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使法治成為推動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助推器”。
堅持黨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的主心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領導。實踐證明,也只有黨的領導才是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因此,各級黨委和黨員干部必須時刻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依靠黨、信任黨、擁護黨,堅信不疑地走道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的安排、中央部署,做到言行一致、至始不渝,使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融為一體,讓國家意志成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