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謝能提供這次學習匯報的機會。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下簡稱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致力于將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旗幟鮮明地提出,要走依法治國道路。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這在我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表明我黨執政理念、執政方式的重大變化。學習領會貫徹四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全黨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要通過學習,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大力弘揚精神,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使職權的能力。下面我就這個問題談一點學習體會,匯報的題目是《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使職權的能力》,講三個大問題:1、依法治國的重要性與緊迫性;2、全會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路線圖與新舉措;3、全會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特點。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依法治國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對法治的重要性、緊迫性作了深刻闡述。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
1、法治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好的治國理政方式。人類歷史上不同時期曾經奉行不同的治理模式,如宗教國家奉行的神治,封建國家信守的德治,強權政治下的人治,等等,然而法治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好的治國理政方式。法治一詞最早出現于《晏子春秋·諫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狹于今,修法治,廣政教,以霸諸侯。""威不兩措,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措而已。" 意思是說,統治者治理國家,自己的權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礎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門,僅僅運用法律,就會象人們舉手抬足那樣,輕而易舉地治理好國家了。這是對法治作用最深刻認識,也是中國歷史上出現最早的"以法治國"四個漢字的并排連接。我國歷史上關于法治決定一個國家興衰、強弱的論述很多,如《《韓非子。有度》:"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慎子。君臣》云:"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墨子。法儀》云:"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等等。
2、依法治國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的必由之路。孫中山先生說過,"立國于大地,不可無法也。立國于世紀文明競進之秋,尤不可以無法。"文明一詞,最早出自《易經》,曰"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是需要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與準則,是一種社會進步狀態,與野蠻相對立。這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特征。因此我黨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作為國家的建設目標并寫入憲法。依法治國,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的必由之路。
3、依法治國是發展與擴大對外開放的內在要求。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只有加強法治建設,努力營造經濟發展優良的法治環境,才能使經濟改革順利推進。法治化是經濟轉型的重要前提。從國際經驗來看,新興市場國家經濟轉型能否成功,能否避免拉美化,一個法治的、公平的、市場化的體制能否搭建將是關鍵。在對外交往中,也需要按國與國之間約定的法則和國際慣例辦事。依法治國,就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這種內在要求,充分發揮的優勢,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也將繼續提升中國的國際形象,進一步贏得世界對中國的信任,增強國家軟實力。
4、依法治國是化解我國當前各種風險和挑戰的必然選擇。眾所周知,我國建設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正面臨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廣大人民群眾政治參與意識不斷增強,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日益提高。如果說,過去更多靠的是"摸石過河"的勇氣、以"破"為主的血性、先行先試的闖勁,那么今天,當前怎樣才能保障健康、平穩、可持續發展呢?只有借助法治的力量,因為法律是大家最基本的共識,法律有國家強制力做后盾。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從粗放發展階段轉向科學發展階段,必須通過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傾向;改革進入"深水區",必須通過法治對既有的利益結構進行調整,打破既有的利益結構。同時,通過法治化的方式正確處理群體性事件,以及老百姓正當的合理訴求。
5、依法治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本質特征。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明確為,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同志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國家治理現代化本質上是國家治理法治化,關鍵就是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管子·明法解》"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為大治。")。
二、全會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路線圖與新舉措
(一)、全會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路線圖
四中全會公報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路線圖可以概括為一個目標、五個體系、六大任務。
一個目標:法治體系,建設。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
根據全會公報,這個總目標具有三個方面的內涵,即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制度,必須貫徹理論。全會提出,黨的領導是最本質的特征,也是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全會公報一共出現了13次"黨的領導".公報并且首度寫入"黨的領導是最本質的特征".這表明中國的法治建設旨在強化執政黨的權威,而非推行西方式的政治體制。值得注意的是,公報提到了黨和法治的關系問題,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這意味著,中國的法治要在黨的領導下來進行,同時,黨的執政行為,黨的活動要在《憲法》法律的范圍之內。全會強調,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包括黨委也要依法決策,包括黨的建設也要按照一些法規制度去進行。制度是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理論是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構成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五個體系。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底,法律體系如期形成。截至3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中,"有法可依"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是現有法律體系中不協調、不一致、體系性不強等問題依然突出。制定法律只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環節,法律制定出來以后還停留在紙面上。因此全會將法治的重點由形成法律體系轉向形成法治體系,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意味著我們將把法律的實施和執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使書本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法治體系概念的提出,是我們黨在法治理論上的一次重大飛躍。
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在京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會上提出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建設"時間表":確保到建黨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六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這六大任務涉及到依法治國的前提、重點、保障、起點和歸宿、生力軍、核心等方面問題。完善的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只有完善法律體系,讓法律不斷地適應實際,才能有效的推進依法治國向前發展。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重點。公平正義是保障,即公正司法。人民群眾是起點和歸宿,因為依法治國離不開群眾,要將依法治國理念貫徹和普及到廣大的人民群眾中去,廣泛宣傳依法治國,加強群眾對依法治國的深入理解,培養群眾的法治意識,增強全民法制觀念,讓群眾自覺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宣法,讓依法治國深深的根植于群眾之中。依法治國需要精明強干、懂法知法、文明執法的法治隊伍去執行,他們就是依法治國的生力軍。指明了依法治國的核心。黨的領導是核心,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才能更好地建設法治中國。依法治國"六大任務"可以說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缺一不可,只要落實六大任務,依法治國一定能夠健康、深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