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心得體會
10月20日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舉世矚目".今年國慶前,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已經(jīng)"提前曝光"了四中全會的文件名《中國共產(chǎn)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樣的關鍵詞,難免會讓人充滿期待。
法治是現(xiàn)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運行。對于現(xiàn)代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才是真正的法治。無論是經(jīng)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謂先行者,對于法治的重要性,可說怎么強調都不為過。
以法治為主要議題的中央全會,在改革開放以來還是第一次。中央全會的議題,大多都是當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最重大、最迫切、最亟需解決的問題。比如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以經(jīng)濟建設為中心",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劃定全面深化改革路線圖。而此次中央全會以"依法治國"為議題,足見"法治"在當前中國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本屆中央心中舉足輕重的分量。
四中全會的"法治語境",也可以從"歷時性"的角度來理解。從長時段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各方面法律框架已經(jīng)具備。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規(guī)600多件、地方性法規(guī)8000多件……這樣的數(shù)字,佐證著官方"法律體系已經(jīng)形成"的結論。而下一步,就是如何進一步完善,以及如何進一步用好這些法律的問題了。
從短時段看,本屆中央領導履新以來,對制度建設尤為重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作風;反腐敗斗爭中,要求"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于各項改革,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新一輪改革大潮,更是把目標定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xiàn)代化",所謂"治理體系",法治無疑是重要內容。這樣看來,在這樣一個節(jié)點上研究部署法治問題,可謂正當其時。
在法治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樣是要推進依法治國的語境。現(xiàn)實中,法治思維還并沒有成為深入人心的理念,法治方式也還屢屢被權力和暴力狙擊。對于公權力,"依法"在很大程度上也還是"權宜之計",征地強拆、污染強排,隨意舉債、任意欠款,等等,"人治"之舉仍然不時發(fā)生。而一些見諸報端的冤假錯案,也提示著深層次問題。從立法、執(zhí)法到司法、監(jiān)督,還有很多應該改進的地方。否則,治理談不上現(xiàn)代化,國家也談不上現(xiàn)代化。
不過,最大的語境是人民。因為法治,我們不用擔心契約被隨意背棄,不用擔心權利被隨意踐踏,甚至也因為法治,我們才能在亮起綠燈時自由通行。惟愿四中全會推進法治進程,讓我們有免于恐懼的自由,讓我們因法治而更自由。
篇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心得體會
反腐敗,既是一項關乎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長期斗爭",又是一道影響政黨合法性和體制優(yōu)越性、考驗治理智慧和治理能力的"必答題".
在法治理念如電光霹靂般直入人心的今天,法治對反腐敗的貢獻,或者說反腐敗的法治路徑,一直是舉國上下思考的熱點話題。十八屆四中全會20日在北京開幕,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讓依法治國成為懲治腐敗的國之利器,實現(xiàn)制度反腐、法治懲腐的突破,被各界寄予厚望。
從腐敗的生成機理看,體制機制的缺陷造成權力難受制約,是腐敗滋生的主要原因。反對腐敗的法律不足,懲治腐敗的力量分散,制度建設上怠慢疏漏,也讓懲治腐敗停滯在了"割韭菜"階段。因而,運用法治手段懲治和預防腐敗,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體系,成為我國反腐倡廉建設的一個基本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打掉了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等一大批老虎和蒼蠅,遏制住了腐敗上升的蔓延勢頭,破除了社會上流行的腐敗潛規(guī)則,為反腐治本贏得了先機。同時,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有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上的漏洞尚未全面補牢,反腐敗越來越受到來自體制機制的束縛。可以說,兩年多來的鐵腕反腐、高壓整風,已經(jīng)到了反腐敗由破到立、由治標到治本的關鍵轉折期。
早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就曾強調,"要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從出臺中央八項規(guī)定,到從針對公車腐敗、公款送禮、裸官橫行等問題建章立制,從修訂黨內監(jiān)督條例、完善黨內法規(guī),到制定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五年工作規(guī)劃,黨中央在"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薄熙來等高官腐敗案件的公開審理,也表明了我們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定決心。
循著這些思路,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建立一個系統(tǒng)完備的反腐敗法律制度體系,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成為擺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面前的現(xiàn)實任務。"權大于法"的公權力痼疾怎樣破局,如何完善頂層設計充分整合紀檢、監(jiān)察、反貪、審計等分散機構的反腐力量,如何進一步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突出紀委獨立性、權威性,一系列問題都有待十八屆四中全會去一一解答。
"你們反腐敗辛苦,我搞腐敗也很辛苦啊!"一位貪官曾這樣向專案組發(fā)出感概。搞腐敗再怎么辛苦,終究阻擋不住腐敗者前仆后繼的步伐。只有始終堅持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都硬,制度改革和文化革新雙管齊下,才能讓腐敗者從不敢腐敗走向不能腐敗、不想腐敗。一步一個腳印努力下去,功必不唐捐。
篇三: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心得體會
舉世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了。會議的主要議題,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重大問題,會內會外關于法治的討論不絕于耳。其中,有這樣一個焦點問題:法治的力量究竟有多強?
不妨看看媒體最近報道的一組數(shù)據(jù):"醉駕入刑"實施前的3年,全國平均每年因酒后駕駛導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實施后的3年,這一數(shù)據(jù)同比下降了39.3%.數(shù)據(jù)變化的背后,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車被認定為犯罪;是3年來公安機關嚴格執(zhí)法,查處醉駕 22.2萬余起,全國無一例醉駕案件被法院判決無罪。
顯然,在實踐中,"拒絕酒后駕車"已經(jīng)跳出了法律文本,深入了公眾意識,逐漸轉化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行為自覺。曾經(jīng)是社會頑疾的酒駕、醉駕問題,得到了有力破解,這成為人們感受法治力量的一個新鮮樣本。
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就提出,建立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循著這樣的法治建設路徑,我國立法機關通過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同步,與社會民意共鳴,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不斷問世。與法律體系形成、完善相對應的,是國家的長治久安,是社會的良性發(fā)展,是群眾的安居樂業(yè)。
今天,如果用寬度來測算這種"法治的力量",人民是最有說服力的尺度。社會保險法的出臺編織起"安全防護網(wǎng)";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旨在更好保護"舌尖上的安全";旅游法的出臺,讓游客"惱人的購物少了"……一部部法律,基于普適性的特質,護佑著億萬群眾的合法權益。
用長度來測算"法治的力量",社會鏈條有多長,它就有多長。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社會分工的不同,每個人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什么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約束、履行法定的義務。"民告官",辯論時用的也是同一種語言——法律。"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jù)""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治國理政的大政方針都要遵循法治原則。再如新興網(wǎng)絡空間,即便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對于網(wǎng)絡謠言、網(wǎng)絡詐騙、網(wǎng)絡侵權等新問題的破解,最有效的辦法還是依法治理、依法維權。
法治的力量有多強?比起"維護利益的武器""社會行為的規(guī)范",它更是一種社會的價值與信仰。
有位學者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已經(jīng)成為百姓最熟悉的話語。同時,這種公民法治意識的覺醒、權利時代的到來,也在撬動著社會治理的現(xiàn)代化轉型,讓越來越多的領導干部"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辦事".
信仰的力量,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發(fā)揮的深厚根基。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還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法治的步伐還得加快。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是一個歷史契機,它必將使我們的法治更有力量,以磅礴之力推動我們的社會向前走,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亮更多人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