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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2017年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1】
為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改善城鄉困難居民住房條件,確保完成省、市政府下達宣漢縣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以*同志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創新機制,深化“百萬安居工程建設行動”,繼續推進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大力實施棚改貨幣化安置,確保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推動繁榮美麗新宣漢建設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任務
省、市下達宣漢縣2017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開工任務2000套(戶),其中貨幣化安置1000戶。
三、實施辦法
采用產權調換和貨幣化安置2種方式實施2424套(戶),其中:產權調換1324套,貨幣化安置1100戶(超出任務部分結轉到2018年)。
1.由達州普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項目業主,柳池鄉政府具體實施“宣漢縣柳池片區產業新城棚改項目”。新建544套安置住房,總建筑面積約78400平方米(城中村改造,產權調換)。
責任單位:達州普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柳池鄉人民政府。
2.由縣中普公司作為項目業主,大成鎮政府具體實施“宣漢縣大成鎮2017年棚戶區改造項目”。新建220套安置住房,總建筑面積約40000平方米(小城鎮危舊房改造,產權調換)。
責任單位:縣中普公司,大成鎮人民政府。
3.由縣中普公司作為項目業主,實施“宣漢縣2017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改造1660套(戶),其中:產權調換560套(東鄉鎮片區),貨幣化安置1100戶(東鄉鎮片區1000戶,南壩鎮片區100戶)(城市棚戶區改造,產權調換和貨幣化安置)。
⑴產權調換。由縣中普公司具體實施560套安置房建設項目,在西區新城3號安置點規劃選址建設安置房4幢、560套住房,總建筑面積約82000平方米(其中:住房約67200平方米,商業及其他用房約14800平方米)。改造范圍包含西延大道兩邊拆遷改造260套,快速通道二期拆遷改造300套。
⑵貨幣化安置。一是東鄉鎮片區貨幣化安置1000戶由縣征拆辦具體實施,改造范圍包含城小、老宣中、恒升院、代家灣、項山等地危舊房改造300戶,南街工行、東門旱橋、半邊街等地D級危房改造300戶,化肥廠改造200戶,琦云制藥廠改造100戶,快速通道改造100戶;二是南壩鎮片區貨幣化安置100戶由南壩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縣征拆辦協助指導。改造范圍包含南壩鎮嘯池社區7組(車站旁)地塊、CB(15)?2012?06號地塊、CB(15)?2011?029號地塊和CB(15)?2012?11號地塊共計100戶。
責任單位:縣征收辦、縣中普公司,東鄉鎮人民政府、南壩鎮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縣政府成立宣漢縣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縣委辦、縣政府辦、住建、發改、經信、財政、國土、環保、監察、審計、統計、農業、國資、房管、東鄉鎮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名單附后)。各責任單位要把棚戶區改造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健全完善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切實保證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職能職責。縣住建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的辦理,統籌協調推進項目的建設進度,負責項目竣工備案等工作。縣發改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可研審批、節能審查和招投標備案等工作。縣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工程進度款撥付及監管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的供地,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相關手續等工作。縣監察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各職能部門的辦事效率、辦事程序、服務質量等進行效能監察、執法監察、廉政監察。縣審計局負責對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和安全運行的審計監督。縣環保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和環境監管。縣統計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的入庫及統計等工作。縣棚改辦負責全縣棚戶區改造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督查考核、統計報表等工作。縣征收辦負責城區規劃區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拆遷工作,負責統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等工作。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縣征收辦對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進行征收拆遷工作,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征地補償矛盾糾紛協調處理工作。縣中普公司負責2017年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爭取工作,負責西區新城3號安置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勘察、設計、預算、評審、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強化服務,共同做好棚戶區改造各項工作。
(三)加快工程進度,確保質量安全。各有關單位要抓緊做好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對項目建設中的立項、環評、規劃、用地、施工許可等手續辦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打破常規,特事特辦,為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務。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務必在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開工和貨幣化安置任務。同時,要嚴格項目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督監理制度,加大施工安全質量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各種監管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四)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考核獎懲。縣上對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委目督辦、縣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對各責任單位的檢查督導力度。對于建設進度緩慢、工作不力,沒有完成棚戶區改造工作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并按規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問責。
【鄉鎮2017年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4〕16號)精神,全力推進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2015年?2017年棚戶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放在第一位,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布實施,基本滿足棚戶區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選擇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為主線實施城區棚戶區改造,拉動投資和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著力打造休閑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
二、改造范圍
城鎮建成區范圍內集中成片棚戶區(危舊房)、零星棚戶區、建設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安全隱患多、環境衛生臟亂差、社會問題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區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條件的連片區域,以及因規劃需要拆除的現有房屋。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積極爭取國有企業行業主管部門支持,推進鐵路工區棚戶區改造。建設年代短,建筑質量好,不影響城市規劃的按片區風格進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三、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根據調查摸底,縣城區屬于上述改造范圍內的棚戶區共有27個,涉及3189戶居民,建筑面積約62.34萬平方米;經濟開發區、麻尾鎮、上司鎮、基長鎮、下司鎮、玉水鎮共涉及1306戶,建筑面積約11.75萬平方米。力爭在2017年前基本改造完畢(具體地塊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引領,突出風貌。加強獨山歷史、人文資源保護和利用,按照“休閑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定位,縣城區重點打造“古城風貌”,要完成“東、南、西、北”四大古城門建設,以古城門為入口,結合路網規劃布局,實施棚戶區改造。改造地塊的規劃設計以“明清風格、簡歐風格”古建筑為主,通過點、面結合的古城風貌建筑區域,體現獨山“小上海”美譽。大東門設在黃埔路口,小東門設在北集社區(原自來水公司)路口;南門設在秀峰路與南通路交接處(南門頭);西門設在營上路口(獨秀小區后);北門設在五里一帶(新古城改造范圍及城門選址見附件2)。
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按城鎮總體規劃風格建設。
2、“一體”鞏固、“兩翼”擴城,“鎮(區)”危舊改新。嚴格控制“一體”范圍建筑密度,結合現有樓盤規劃,整體打造視野開闊、功能完整的高品質區域,實施“鞏固型”改造;“兩翼”充分利用新區開發土地使用規劃的優勢,高起點、高規劃建設“城市品位優、設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與舊城實現合理、有序開發,體現城市“擴容”改造;各園區、鎮、管委會等以鎮區范圍內的危舊房改造為主,房屋征收為輔,對符合改造范圍的區域實施改造,達到“危舊換新顏”效果。
3、統一組織,屬地負責。強化政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引導作用。縣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制定全縣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據此統籌安排土地供應時序、資金補助等要素保障,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全縣棚戶區改造。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以及住建(房管)、國土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具體負責轄區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
4、先急后緩,尊重群眾意愿。突出重點,對危舊房屋集中連片、安全隱患多、居住條件差、周邊環境惡劣的棚戶區先行進行改造,同時,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根據群眾呼聲與愿望,合理確定改造時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對每個棚戶區改造項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改造方案。改造難度較大、商業開發價值低的,政府可選擇具有較高資質的開發單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有商業開發價值的,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房地產開發企業、民間資本以及棚戶區居民多方參與。要統籌項目運作,合理配置政府補助資金和政策性貸款,力求轄區內棚戶區改造項目盈虧保持綜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設。棚戶區改造要與城市功能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與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相結合,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合理配置,滿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條件。
四、組織實施
(一)編制完善2015-2017改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園區、鎮、管委會要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建設、文物古跡保護、歷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護等工作,編制完善本轄區內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每年5月底前將下年度改造計劃上報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審批列入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后再組織實施。
(二)加快項目審批。棚戶區改造項目所涉及的州、縣級行政審批或服務事項,由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辦理。用地手續需報省級審批的,國土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特事特辦。
(三)搞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支持棚戶區居民采取適當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方案制定、戶型設計、施工管理等全過程。凡棚戶區改造涉及國有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陽光操作、和諧征收。
補償安置采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方式進行,由棚戶區居民自愿選擇。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評估確定;產權調換以市場化安置為主。
安置房屋面積超出最低套型面積或原有面積的,按階梯價格購買并擁有完全產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實施主體要及時張榜公布棚戶區改造方案、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優惠政策等事關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項,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優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選址,將棚戶區改造與城鎮建設緊密結合,同步規劃新建安置小區的市政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強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風貌設計,將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體育文化設施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設施,體現地域建筑風貌特色。
(五)加強建設監管。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標準規范。健全項目信息公開制度。項目法人對住房質量負終身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相應責任,認真落實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終身負責制。實行工程質量責任標牌,公示相關參建單位和負責人,接受社會監督;大力支持綠色建筑,積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部分監管措施需由項目單位繳存保證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證金優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園區(鎮)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項目單位的主體責任,確保監管目標落實到位。
(六)加強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將社區建設納入棚戶區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內容,完善社區管理服務設施。加強物業管理,探索與居民支付能力相適應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后續物業管理模式,對居民收入水平相對較高、具備一定條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級的專業化物業服務,合理收取服務費用;對于居民收入水平較低、尚不具備引入專業物業服務條件的,可依托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實行小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低保家庭物業服務費,可由各園區、鎮、管委會適當進行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各園區、管委會可以明確符合條件的融資平臺公司,專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投融資資金運作。按照各項目實施單位“自愿參與、各負其責”的原則,采取統貸統還的方式,通過省平臺公司為全縣納入省棚戶區改造計劃的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各項目實施單位根據財力及項目收益情況測算評估承貸能力,將用于還款的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設立還款準備金,確保貸款本息按時足額償還,合理控制債務風險。
縣財政要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從城市建設維護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安排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并列入財政年度支出預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增加棚戶區改造信貸資金安排,向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
同時,通過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企業資金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參與棚戶區改造。支持幫助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拓寬棚戶區改造融資渠道。?
(二)用地保障。依據棚戶區改造規劃與棚戶區安置住房建設計劃,結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備供應條件地塊的具體情況和實際征拆進度,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根據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棚戶區改造建設用地采取協議出讓與招標、拍賣、掛牌相結合的方式供地。積極支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項目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棚戶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配套的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用地中不宜以單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通過協議出讓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讓收益按規定計提各種專項資金后的縣級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經營性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其他騰空土地可將征拆安置作為條件納入招拍掛方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統籌協調。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棚戶區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統籌協調重大問題,審批棚戶區改造計劃和方案,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各園區、鎮、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為推動棚戶區改造提供組織領導保障。
(二)明確工作責任。縣住建局是縣城區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各園區、鎮、管委會是所轄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 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棚戶區改造工作,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措施。縣住建局負責做好棚戶區改造的規劃計劃編制、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發改、財政、金融辦等部門負責爭取國家、省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搭建縣級融資平臺,落實年度棚改啟動資金,監督縣融資平臺資金規范使用;國土、環保、住建(規劃)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政策到位、資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監管到位。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政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納入對相關責任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監管、定期通報制度,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工作調度,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實施進度滯后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行政監察和跟蹤審計,確保棚戶區改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
(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全方位、多視角宣傳棚戶區改造的重要意義,主動發布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使棚戶區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形成濃厚輿論氛圍,為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