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三支一扶的實施,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加強農村基層人才儲備。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整理的實施方案,歡迎參考。
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1:
為做好2017年我市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加強我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促進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三明”做出貢獻。
二、工作任務
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3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12個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統籌做好在崗“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以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增長才干,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市屬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并協助做好報名畢業生考核工作。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近年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三明生源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至28周歲(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五、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征集(2月10日至3月3日)
3月3日前,各縣(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要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畜牧水產業、農技推廣、農業現代化和水利)、衛生和扶貧(含基層保障、綜合性文化服務、司法)等農村基層緊缺工作崗位,匯總上報市 “三支一扶”辦。按照分解確定的指標和一人一崗的原則,市“三支一扶”辦將對各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匯總審核,并于3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信息。
(二)組織報名(3月13日-3月31日)
1.報名時間。3月13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實行現場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直接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選擇合適崗位報名。無法現場報名的可先用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并于3月31日前把有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報到證復印件等)寄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要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認真填寫《三明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表》(附件1)。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三)審查考核(4月1日-4月21日)
1.資格審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審查結果將通過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rsj.sm.gov.cn/)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公布。畢業生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
2.院校考核。一是畢業生須下載《三明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考核表》(附件2)、《三明市2017年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人員考核辦法》(附件3)和相關加分證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院校考核,畢業生所在院校依據考核辦法審核畢業生所填信息是否屬實,按照《考核辦法》基本分和加分評定標準給畢業生公正評分,簽署考核意見并蓋章。《考核表》和相關加分證明材料由報名畢業生報送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以便統一審核評分。
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加分政策的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四)確定派遣人選(4月下旬?6月中旬)
1.審核確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畢業生,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在院校考核的基礎上,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核確認,并按照考核分數由高到低、招募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報市“三支一扶”辦備案同意后,于5月20日前通過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向社會公布。不符合招募條件的取消體檢資格,并按考核分數依次遞補。
2.組織體檢。5月31日前,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另行通知。
3.人選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派遣對象。
(五)崗前培訓和派遣(6月底前)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填寫《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簽訂“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培訓內容主要是國家、省、市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教育、衛生、扶貧、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基層工作安全教育等。崗前培訓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應認真做好“三支一扶”畢業生的接收工作。“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請畢業生及時關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rsj.sm.gov.cn/)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在崗待遇和期滿政策按《福建省“三支一扶”辦關于印發福建省201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7〕4號)文件執行。
七、管理服務
(一)落實工作責任。落實《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培養與使用并重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負責“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保管,年度和期滿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滿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并負責協調落實畢業生服務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組織教育培訓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及時跟蹤了解畢業生工作、生活等情況,并積極給予幫助支持。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要注重發揮畢業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作用,為本地畢業生之間工作溝通交流提供便利和條件。
(二)做好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管理。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負責收集、改簽(備注“參加三明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并保管。
(三)重視安全健康管理。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和服務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全面擔負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安全、健康等服務管理的領導責任,經常督促落實、檢查指導畢業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定期聯系制度、異常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四)規范協議解除。“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解除協議申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單位。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畢業生相關待遇及優惠政策。具體工作要求,按照省“三支一扶”辦《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協議解除工作的通知》(閩畢支〔2010〕13號)文件執行。
(五)有關服務證書。“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送省“三支一扶”辦,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核發《福建省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享受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同等優惠政策的依據。
八、經費保障
市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檢、社會保險、一次性安家費、償還助學貸款等費用,到兩區服務的由市財政和畢業生服務所在區財政各承擔50%;到縣(市)服務的由畢業生所在縣(市)財政承擔。
市、縣(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經費作為本級“三支一扶”專項工作經費,并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2: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發揮高校畢業生在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建設。
二、工作任務
今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擬招募1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和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2年。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增長才干,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應屆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泉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敬業奉獻,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五、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征集(2月份)
2月20日前,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過招募系統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農村實用人才服務站、農技推廣、農業現代化和水利)、衛生和扶貧(含基層保障、綜合性文化服務、司法)等農村基層緊缺工作崗位,報市“三支一扶”辦。
(二)指標分解及崗位發布(3月13日前)
3月13日前,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地崗位征集、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和政策落實等情況,研究下達2017年各地招募計劃指標,通過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招募系統(http://www.
fjbys.gov.cn/szyf/)向社會發布招募崗位信息。
(三)組織報名(3月15日?4月7日)
1、報名時間。3月15日8:00至4月7日24:00。
2、報名方式。依托省公共網招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招募系統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選擇崗位時,請注意區分泉州市市級“三支一扶”計劃崗位與泉州市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崗位。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后,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網上詳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四)審查考核(4月份)
1、資格審查。報名同期,市“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招募系統反饋給報名人員。畢業生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
2、院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