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一直是我們心中無法用言語形容的痛。它的每一次出現,總是以高額的“出場費”為代價,要么讓生命因此而承受傷殘的痛苦,要么就干脆狠下心來讓生命煙消云散。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煤礦一反兩檢反思材料,歡迎大家閱讀!
【煤礦一反兩檢反思材料1】
生命無價,災難無情。多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制度和重大政策措施,努力推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但礦難頻發勢頭仍未得到徹底遏制。礦難事故在一段時間內的增加,反映出礦難治理背后的深層次矛盾。
誠然,我國煤礦自然開采條件較差,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但是,防范礦難能力不足決不能只是怨天尤人,強調客觀。不必諱言的是,因為采礦業利潤空間大,往往成為一些地方完成財政指標、刷新GDP的重要選擇。與此同時,卻忽視了對安全運行質量低下、管理水平不高、安全執行力不強等諸多問題的解決。
血的教訓證明,一些礦難的發生,往往與法治意識淡薄、規章制度執行不力有直接關系。要把礦難消弭于萌芽狀態,必須將安全責任、標準制度、安全科技、資金投入、教育培訓、許可準入、基礎建設及應急救援等落到實處,成為每一位礦工生命的堅實屏障。
治理礦難,不僅是個技術性問題,更是關乎人的生命與尊嚴的價值觀問題。保障礦工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價值訴求,如果沒有公眾、社會監督的深度介入,就很難形成有效約束資本逐利與權力濫用的弊病。同時,還需及時制訂增加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提高傷亡賠償標準等措施,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
每一條生命,都值得我們珍惜;每一起礦難,都值得我們深省。在一次次慘痛的事故前,我們必須認真查找管理制度上的不足,真正形成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體系,讓礦難悲劇不再上演。
【煤礦一反兩檢反思材料2】
最近這些年,礦難事故頻發,年年都有十幾起甚至幾十起。今年剛剛過去了3個月,就有河南、內蒙古、山西等地發生了多起礦難事故。回顧這些礦難事故,我們不能不思索,這究竟是怎么了?說領導主抓礦山安全不力,說煤老板黑心,說工人違反操作規定,說很多屬于意外,似乎都在理。但是仔細分析,對照30年前(那時雖然開采落后,礦難比現在少),我們不能不思索我們的煤礦生產存在的問題。
那么究竟出現在哪里呢?我們不妨看看30年前那些煤礦的生產,就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除盲目追求GDP外,一個是出現在干部跟班勞動上;一個就是出現在工人的素質上。
我們不妨翻開過去的煤礦安全生產,那時的任何煤礦礦井,干部輪流參加跟班勞動是必須的,小的從采掘隊長,大的到礦務局領導,層層都有跟班勞動的制度。領導在坑下和工人一塊勞動,自然安全就放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即使工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礦領導還在乎自己的生命呢,哪個敢有些微疏忽?因此,安全第一的口號不是落實到口頭上,而是落實到了領導的生命上,因此事故就非常少。而現在呢?被說是干部不參加勞動,就是一些正式工都很少下井了。這怎么能不出問題呢?
二是工人素質。那時的工人應該說沒有臨時工,即使一些沒有轉正的臨時工也都是以參加正式工作對待的。崗前有培訓,下班后有學習,對于一些特殊崗位(比如安全員、瓦斯員)還要專門學習培訓,這樣就減少或杜絕了事故發生。但是現在呢?煤礦工人幾乎都是農民工,今天來,明天就下井挖煤,而且按出煤多少計酬,多挖多掙錢;而且工人輪換頻繁,多數是干一天算一天,沒有人把他們當真正的工人,而只是挖煤的“機器”。什么崗位培訓,什么“三險一金”,什么勞動保護,什么合同制待遇幾乎都沒有。如此的煤礦工人隊伍怎么能保證不出事呢?在煤礦,可以說幾乎都是清一色的農民工,沒有真正的工人,更很少有長期工了。
因此,要減少和杜絕煤礦安全事故,必須恢復這兩點,一是恢復干部輪流跟班參加勞動的制度,這一點須臾不可缺少。二是恢復煤礦工人固定工人制或長期合同制。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人應有的崗前技術和安全培訓,提升煤礦工人的素質,避免事故發生。
當然了,要減少和杜絕煤礦安全事故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但最重要的還是這兩條。我相信,即使是省長換一千個,和總理批示一萬次,也沒有這兩條實在,這才是煤炭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