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充協議怎么寫才有效,需要包括什么內容
1、原協議遺漏的事項進行補充。
例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發現沒有約定免租期,沒有約定交房時間等問題。就這些問題可以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2、原協議約定不明確需要補充明確。
例如,借款協議中約定,借款人應當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年利率不高于24%。這個約定就屬于不明確,年利率10%不高于24%,年利率1%也不高于24%。這樣如何支付利息就無法確定,這時候就可以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對這個利率的問題予以明確。
3、修改、變更原協議的內容。
例如,簽訂了定制家具的合同后,客戶發現準備定制的家具和自己家里的裝修風格不搭,但是合同已經簽訂。這時候,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就重新選定家具的風格做一個補充約定。
二、主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有沖突怎么辦
以補充協議為準。因為補充協議可以視為合同雙方主體對合同的變更協商一致了,不過這個新的約定一定要明確約定,不能模棱兩可。補充協議中一般都會在尾部寫明“原合同與本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信息:一是雙內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
法律依據:
(1)、補充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 什么情況補充協議無效
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如下:(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之規定,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你的原協議是怎么約定的?一般情況下我都寫這么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查看更多
(2)、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導語: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在勞動合同簽訂后的進一步補充和修訂,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特別是在勞動者和雇傭單位有利益沖突或者矛盾點,勞動合同中對此又沒有相關的說明,簽訂一份勞動合同補充協議顯得尤為必要了。那么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雙方自愿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查看更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補充協議簽署在后,與主合同不一致,應視為雙方對主合同的變更,因此應以權補充協議為準。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