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現乙方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乙方:XXX
日期: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限制是什么?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單方解除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進行了限制,這些限制包括程序上的,也有實體上的。
從實體上看,為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行使非過錯性解除權或進行經濟性裁員: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三、公司違法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合同期內,公司無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手段、脅迫或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借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因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派遣勞動者因以下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務派遣用工關系建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用工無法履行,用工單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員的;
(3)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退回派遣人員的;
(4)用工單位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需退回派遣人員的;
(5)其他因勞務派遣用工關系建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無法繼續勞務派遣用工,用工單位需退回的;
(6)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7)用工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8)用工單位被責令關閉的;
(9)用工單位被撤銷的;
(10)用工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
(12)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
經濟補償的基數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需要提示的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如勞動者的月工資收入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社平工資三倍的,經濟補償的基數按照社平工資的三倍計算。如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經濟補償的年限1普通算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需要提示的是:
這里沒有限定12個月,也即無上限。
特殊算法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分段計算
關于分段計算,《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對此進行了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這就是分段計算的法律依據了。這就是經濟補償分段計算法的依據,但經濟補償如何分段計算,實踐中各地理解不一,下面重點講解青島市經濟補償的分段計算方法。
(1).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格式模板大全(通用四篇)
(2).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三篇)
(3).2020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解除勞動合同格式
(4).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范本
根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會議紀要(一)》第四條之規定,關于2008年前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計算,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計算一個月,不滿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個月計算;但經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因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多計算12個月。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每滿一年計算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部分計算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部分計算半個月。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的經濟補償計發月數累加計算為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計發月數。
需要提示的是:
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本單位的工作時間計算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