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公辦小學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一)杭州市區公辦小學招生對象為:
1.杭州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2.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執行;
3.其他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需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包括:
(1)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
(2)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
(4)駐市區部隊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市區的適齡兒童;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臺籍適齡兒童。
(二)公辦小學(含一貫制學校)招生對象當年8月31日(含)前年齡應滿6周歲。
二、報名時間
6月25日至26日
三、報名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市區常住戶籍學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其他適齡兒童由居住地(以居住證、臨時居住證為依據,下同)所在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
戶籍情況以公安部門核發的戶籍簿為依據;居住情況以與戶籍一致的住房產權單位(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
2.“就近入學”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相對就近)入學。當學區范圍內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后順序錄取。
四、報名辦法
公辦小學實行“一站式”招生報名機制。適齡兒童根據情況分別向學區學校報名,學校應受理所有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報名。其中:
1. 市區常住戶籍學齡兒童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報名。
市區戶籍的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依拆遷過渡協議向過渡地所在學區學校報名,過渡期間由過渡地所在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市區集體戶籍家庭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市區戶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兒童向公租房所在學區學校報名。
2.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學區小學報名。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市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進行預登記,并在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憑預登記碼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符合條件后由學校接受報名。
3. 其他
(1)適齡特殊兒童入學。盲童向戶籍或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下同)所在區教育局(教育科)或殘聯報名就讀省盲人學校,聾人兒童向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就讀,智障兒童向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區培智學校報名就讀。
(2)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向戶籍所在地(無戶籍則為實際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區教育局報名。
(3)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向戶籍所在地(無戶籍則為實際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學區學校報名。
(4)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在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入學的,向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報名。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可向居住地學區學校報名,也可去獲得批準的專門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學校報名。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五、錄取辦法
(一)學校招生按下列規則進行:
1.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經核定的招生計劃,學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區教育局可以根據周邊學校報名情況,統籌調劑周邊學區學齡兒童到該校入學。
2.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經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其中父母有市區房產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父母無市區房產的,學齡兒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區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
(2)學齡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父母有市區房產但房產不在該學校學區),且學齡兒童戶籍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學齡兒童有市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少年無市區戶籍,但符合在杭就讀條件。
當同一順序的學生人數超過經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時,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和方法錄取。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居住地、工作地、社會保險繳納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在同類學生中優先安排。
3.符合條件、未被學校錄取的學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
(二)其他
1.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與市區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2.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各區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范圍,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名單后統籌安排。
六、加強招生服務
(一)區教育局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政策,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推進陽光招生。
1.招生政策公告。區教育局在招生前將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辦法以網絡、社區公告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的內容包括:各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學區劃分)、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需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
2.招生錄取結果公告。各公辦小學原則上在7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學生名單等招生結果。
3.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招生服務
1.各公辦小學應加強招生服務,切實為適齡兒童入學提供服務和幫助。學校要采取多種渠道加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宣傳。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幫助進城務工人員及時了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2.市區學校招生使用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和學籍管理系統,各學校應及時將報名和錄取學生信息錄入管理系統。
3.區教育局設立服務專窗(地點在杭州市中河中路62號,上城區教育惠民服務中心內),為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軍人子女就學提供服務和幫助。
七、學區分布
(一)常住人口教育服務區分布表
序號 學校 教 育 服 務 區
1 勝利小學(錢塘校區) 望江街道所轄的耀華社區、在水一方社區
2 勝利小學(新城校區) 紫陽街道所轄的海潮社區(秋濤路以東)
3 勝利實驗學校 紫陽街道所轄的甬江社區
4 天長小學 湖濱街道所轄的東坡路社區、吳山路社區、岳王路社區
5 金都天長小學 紫陽街道所轄的北落馬營社區、候潮門社區
6 杭師附小(吳山) 清波街道所轄的清波門社區、定安路社區(火藥局弄以西)、清河坊社區(十三灣巷、東太平巷和小井巷以西)
7 杭師附小(錢江) 紫陽街道所轄的鳳凰社區、春江社區、新工社區
8 飲馬井巷小學 小營街道所轄的梅花碑社區、西牌樓社區、姚園寺巷社區
9 天地實驗小學 望江街道所轄的近江東園社區、近江西園社區、徐家埠社區(新)、婺江社區、耀華社區、在水一方社區
10 紫陽小學 紫陽街道所轄的十五奎巷社區、太廟社區,南星街道所轄的饅頭山社區
11 娃哈哈小學 湖濱街道所轄的涌金門社區,清波街道所轄的勞動路社區
12 大學路小學 小營街道所轄的大學路社區、葵巷社區、老浙大社區、長明寺巷社區
13 穆興小學 小營街道所轄的紫金社區、小營巷社區、馬市街社區、茅廊巷社區、金錢巷社區
14 高銀巷小學 湖濱街道所轄的東平巷社區、青年路社區,清波街道所轄的柳翠井巷社區、定安路社區(火藥局弄以東)、清河坊社區(十三灣巷、東太平巷和小井巷以東)
15 撫寧巷小學 紫陽街道所轄的彩霞嶺社區、上羊市街社區
16 市教科所附小 南星街道所轄的玉皇山社區、白塔嶺社區、水澄橋社區、海月橋社區(除金棕櫚花苑外)
17 上教院附小 南星街道所轄的復興街社區、紫花埠社區、美政橋社區、海月橋社區(僅含金棕櫚花苑)
18 清河實驗學校(小學部) 南星街道所轄的玉皇山社區、白塔嶺社區、水澄橋社區、海月橋社區、復興街社區、紫花埠社區、美政橋社區
19 勇進實驗學校(小學部) 望江街道所轄的大通橋社區、始版橋社區,紫陽街道所轄的木場巷社區、海潮社區(秋濤路以西)
20 清泰實驗學校(小學部) 望江街道所轄的莫邪塘社區、清泰門社區、興隆社區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區劃分
序號 學 校 教 育 服 務 區
1 大學路小學 小營街道所轄的大學路社區、葵巷社區、老浙大社區、梅花碑社區、西牌樓社區、姚園寺巷社區
2 穆興小學 小營街道所轄的茅廊巷社區、金錢巷社區、長明寺巷社區,湖濱街道所轄的東坡路社區、吳山路社區、岳王路社區,紫陽街道所轄的彩霞嶺社區、上羊市街社區、小營街道所轄的紫金社區、小營巷社區、馬市街社區
3 高銀巷小學 清波街道所轄的柳翠井巷社區、定安路社區、清河坊社區、清波門社區、勞動路社區,湖濱街道所轄的涌金門社區、東平巷社區、青年路社區,紫陽街道所轄的十五奎巷社區、太廟社區
4 市教科所附小 南星街道所轄的玉皇山社區、白塔嶺社區、水澄橋社區、海月橋社區(除金棕櫚花苑外)、饅頭山社區
5 上教院附小 南星街道所轄的復興街社區、紫花埠社區、美政橋社區、海月橋社區(僅含金棕櫚花苑)、紫陽街道所屬的新工社區、鳳凰社區、春江社區、甬江社區、北落馬營社區、候潮門社區
6 清河實驗學校(小學部) 南星街道所轄的玉皇山社區、白塔嶺社區、水澄橋社區、海月橋社區、饅頭山社區、復興街社區、紫花埠社區、美政橋社區、紫陽街道所屬的新工社區、鳳凰社區、春江社區、甬江社區、北落馬營社區、候潮門社區
7 勇進實驗學校(小學部) 望江街道所轄的大通橋社區、耀華社區、在水一方社區、始版橋社區、紫陽街道所轄的木場巷社區、海潮社區
8 清泰實驗學校(小學部) 望江街道所轄的莫邪塘社區、清泰門社區、興隆社區、近江東園社區、近江西園社區、徐家埠社區(新)、婺江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