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區
游小、鐘英中學等有搖號計劃
小學游府西街等7所小學搖號
初中5所初中搖號,3所多校劃片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2]14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6]8號)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要求
1.新生入學政策年齡。新生入學政策年齡應滿六周歲(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歲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報區教育局批準。殘疾兒童入學政策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
2.堅持就近入學原則。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報名。原則上每套住房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小學正常入學(多胞胎和二孩除外)。
(1)屬下列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學辦理。
①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申報戶口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拆遷家庭子女入學報名
①拆遷家庭未安置或未購買新房的,在原施教區小學報名。
②已安置或購買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到新安置或購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報名。
③所安置或購買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購房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
①一年級新生入學,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小學招生報名前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并實際居住。自2017年起,原則上須在一年前辦好上述相關手續,并實際居住。
②凡在學生學習中途購買二手房的,根據該施教區學額情況安排就讀,如施教區的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
3.特殊兒童入學。各學校要積極做好特殊兒童入學的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南京市特殊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相關要求,注意尊重家長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特殊兒童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或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小學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或暫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出生證及預防接種證等證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攜帶相關材料到區內有空余學額的指定公辦小學申請報名接受義務教育。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不參加熱點學校電腦派位。若隨遷子女在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學校有權拒收該生入學。
5.其他情況。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產權證)不符;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二、公辦小學招生
圍繞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學位,通過科學劃定施教區、統籌師資流動和名校托管等辦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促進轄區內教育資源均衡布局。繼續推行熱點學校空余學額實行電腦派位,確保義務教育工作符合教育部、省市相關文件規定。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所有公辦小學招生,應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原則,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施教區內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日期辦理子女入學報名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熱點公辦小學電腦派位。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的本區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可選擇一所區域內實行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小學參加派位。申請電腦派位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空余學額數的,實行電腦派位、等額錄取;申請電腦派位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空余學額數的,實行全額錄取。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不參加電腦派位。
3.依據政策規定招生。各小學在招生過程中,依據《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6]8號)文件規定,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秦淮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三、民辦小學招生
依法支持民辦學校辦學。民辦小學實行免試入學,按計劃自主招生。
四、時間安排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本意見精神和相關工作會議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計劃,嚴格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全區小學招生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1.各小學要在招生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學校性質、辦學規模、招生計劃及施教區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入學事項公告張貼在學校顯要位置。學校嚴格按施教區招生,確保本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在此之前,任何學校不得提前進行新生報名工作。
2.5月21日至22日,新生報名登記。適齡兒童監護人應到施教區學校為適齡兒童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證明)。適齡兒童監護人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如有隱瞞,一經查實,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后,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過期報名的,由學校登記情況并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 5月27日前,公布實行電腦派位的公辦熱點義務教育學校名單和電腦派位計劃。
4.6月13日至14日,符合條件且有意向到區內實行電腦派位熱點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到所屬施教區小學填報電腦派位志愿。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適齡兒童監護人須填寫電腦派位申請表,并簽字確認,如有重復報名,所填申請一律無效,責任自負。
5.6月26日,區內熱點公辦小學空余學額電腦派位。
6.6月27日,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7. 7月1日,暫住在我區符合政策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指定報名點學校申請報名。
8.8月10日前,學校向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將新生名單張榜公布。任何學校不得讓學生提前或推遲入學。
9.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
五、本辦法有關規定由秦淮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京市秦淮區教育局
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