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區十里后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方案根據《忻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忻教發[2015]29號)、《忻府區教育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1號)、《忻府區教育局關于印發〈忻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意見(暫行)〉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2號)的精神,現制定忻府區十里后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學校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原則,按照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的服務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等進行招生。
二、招生計劃
按照忻州區教育局批準核定的規模、軌制和班容量招生。計劃招收3個班,每班45人,共計135人。
三、服務范圍:
東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學府東街,北至九源街。(詳情見附件1圖)
四、招生對象: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兒童(以《戶口本》為準)的適齡兒童。
五、報名條件:(詳情見附件2)
六、招生時間及程序
1、6月25日前,學校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示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
2、7月10日——25日,服務范圍內適齡兒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攜帶《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房屋產權(所有)證》及相關證件材料到學校報名處報名登記。7月25日報名截止。
3、7月26日將空余學額向教育主管部門統計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向社會公布招收擇校生的計劃人數。
4、7月28日—30日,城區擇校生報名。報名結束后城區公辦學校同時搖號錄取,公布結果。
5、8月10日前,學校將《新生入學報名表》報區教育局備案,填寫《新生入學通知書》。
6、8月15日前,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攜帶《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七、報名地點:學校教務處
八、均衡編班
所有新生實行電腦隨機編班,邀請教育局相關科室、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人士參加監督。
九、學籍建檔
一年級新生在9月15日前全部建立電子學籍檔案。
十、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1、監督舉報電話:18603500830 18834008816 0350-8666211
2、學校咨詢電話:18935007028
忻府區十里后學校
6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根據《忻州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范圍內學生報名條件》的規定,招收新生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或在市公安直屬分局辦理了《居住證》,在本校服務范圍內長期固定居住的適齡兒童。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已辦理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證》,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四證”:《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房屋產權(所有)證》、《預防接種證》。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戶口和居住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辦理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證》,并實際共同居住。
入學報名時除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產權(所有)證》、《預防接種證》,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父母雙方名下在忻州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須持有父母雙方在房管部門辦理的忻州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3)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影印件等證明;
(4)孤兒。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租賃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房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學區房產出租前后兩家子女入學,必須間隔三年以上”的規定,在8月31日前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了《租賃住房協議》,到房地產管理局交易登記中心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實際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父母雙方在房管部門辦理的忻州城區內“無房證明”、租賃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產權(所有)證》、《租賃住房協議》以及房管部門辦理的備案證明,并提供一年內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等票據證明、《預防接種證》。
4、學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忻州市城區(指本市其他縣、市戶口,外市戶口和外省、市戶口),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已辦理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證》,并實際共同居住;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繳納稅費的,并已按規定在市公安直屬分局辦理了《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居住證》、《出生證明》、《房屋產權(所有)證》、父母雙方(至少一方)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居民戶口簿》和戶籍所在地服務范圍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預防接種證》。
5、學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忻州市城區(指本市其他縣、市戶口,外市戶口和外省、市戶口),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租賃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房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學區房產出租前后兩家子女入學,必須間隔三年以上”的規定,在8月31日前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了《租賃住房協議》,并到房地產管理局交易登記中心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實際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繳納稅費,并已按規定在市公安直屬分局辦理了《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居住證》、《出生證明》、父母雙方在房管部門辦理的忻州城區內“無房證明”、租賃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產權(所有)證》、《租賃住房協議》以及房管部門辦理的備案證明、并提供一年內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等票據證明,父母雙方(至少一方)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居民戶口簿》和戶籍所在地服務范圍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預防接種證》。
6、政策性照顧對象
(1)軍人子女,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7、居民小區已經建成并且實際入住,但開發商未能辦理房產證的居民子女入學。
(1)學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購房合同》、交全款票據、半年以上水電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材料、《預防接種證》;由開發商(或小區物業)持市政府批復文件、市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批準文件及手續,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相關證明文件、單據,統一開具證明到所在服務區學校審核報名。
(2)學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忻州市城區(指本市其他縣、市戶口,外市戶口和外省、市戶口),入學報名時須提供:《居住證》、《出生證明》、《購房合同》、交全款票據、半年以上水電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材料、父母雙方(至少一方)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居民戶口簿》和戶籍所在地服務范圍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預防接種證》;由開發商(或小區物業)持市政府批復文件、市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批準文件及手續,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相關證明文件、單據,統一開具證明到所在服務區學校審核報名。
8、招生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學校招生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出現的重大情況,學校不能解決,報區教育局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