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十二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對本區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各教育署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生源的摸底調研,并根據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和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各公辦學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確保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都有相應的學位。
(三)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改革招生入學方法,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試行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信息登記、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網上報名等辦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施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切實貫徹就近入學原則,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
區招生辦通過本部門和學校網站公告、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報名時間、地點及審核時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入學告知書。
(五)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域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班額為40人、初中班額為45人,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至5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小學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
(六)各學校應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證書掛鉤,不得以競賽、等級考證書作為選拔和錄取學生的依據。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本區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二、初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一)跨區縣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