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
關于印發《株洲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云龍示范區社會事業部,城區各民辦初中:
現將《株洲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株洲市教育局
3月11日
株洲市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實施方案
為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健全科學、明晰、便利的小學升入初中制度,規范招生入學行為,提高治理水平,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14〕2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株洲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教育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有效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保障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政策落實;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免試入學的合法權益。
二、基本原則
(一)分級負責管理原則。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三)促進均衡發展原則。
(四)促進公平公正原則。
三、總體要求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由各縣市區具體組織實施;任何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嚴格按照招生計劃、班級人數標準,均衡編班。
堅定均衡發展目標,辦好義務教育階段每一所學校。城區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30%指標分配到城區初中學校;縣市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30%指標分配到縣市初中學校。
堅定推進劃片區招生,學區化辦學。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則,將初中和小學結合成片進行統籌管理,提倡多校協同、資源整合、九年一貫。推動學區內學校之間校長教師基本均衡配置,促進設施設備和運動場地等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全面提升學區內辦學水平。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隨機派位及遏制學生無序流動等提供基礎性保障。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組織協調,市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