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泰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泰教規〔2012〕2號),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劃區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
2.堅持公共服務全覆蓋原則,按照“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為主”的規定,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同在藍天下,幸福共成長”的要求,保障每一個殘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學校施教區的確定和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
1.根據各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規模及各區域的生源情況確定學校施教區。學生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住房產權證(戶口、房產證須在招生方案公布前領取且一致)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其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并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住房產權證、實際居住地一致,按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住房產權證的區域確定施教區(詳見附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按照劃定的施教區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一方戶口不在主城區,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另一方在施教區內并實際居住的;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并實際居住的;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均為軍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國人員,其子女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內并實際居住的;
(4)在我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子女,在施教區實際居住的;
(5)對今年支持舊城改造,按期拆遷的拆遷戶子女,因拆遷安置暫未搬進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遷地或安置地施教區內學校就讀。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1)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
(2)除父母(夫妻)共有住房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住房產權的;
(3)租住房的。
3.如材料造假,除追究相關責任外,一律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學校。
四、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小學
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在施教區,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于7月15日-16日到所屬施教區內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戶口簿;
(3)住房產權證;
(4)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5)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
(6)幼兒發展報告書。
2.初中
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在施教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于7月15日-16日到所屬施教區內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戶口簿;
(3)住房產權證;
(4)小學素質報告書(或學籍證明)。
3.特殊教育
盲聾啞兒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學校地址:京泰路88號,聯系人:吳巧宏,聯系電話:86298720, 18921704496)。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適齡智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由所屬施教區的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并統籌安排。輕度弱智、肢體殘疾、經康復訓練能適應普通班入學的聾啞兒童,在家長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應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
(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按照省相關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公辦中小學就讀。符合入學條件,憑相關材料于7月15日-16日辦理報名手續。屬海陵區施教區的,到海陵區教育局招生辦公點(設在沈毅中學內)報名,由海陵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屬省泰州中學附中、泰州實驗學校和泰州實驗學校鳳凰校區施教區的,到市教育局招生辦公點(初中到省泰州中學附中,小學到泰州實驗學校)報名,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屬高新區施教區的,到高新區科教局招生辦公點(設在塘灣實驗學校內)報名,由高新區科教局統籌安排。
報名除出具小學或初中相關報名手續外,還須出具以下材料:
1.幼兒園發展報告書或小學素質報告書;
2.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主城區經商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務工證明,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準;
3.主城區暫住證;
4.戶口簿;
5.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
6.報名小學一年級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的報名時間與公辦學校報名時間同步,泰州市民興實驗中學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辦法及招生簡章須經海陵區教育局審核后再向社會公布。
(四)其他特殊情況,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研究。
五、工作紀律
1.完善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招生監督工作機制,強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政策的嚴肅性,依法依紀查處招生過程中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
2.強化責任追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學校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凡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或以考試、測試等方式招生,或設立重點班及有其他違規招生行為的,對學校主要負責人或相關人員給予責任追究。學校年度內評優評先實行“一票否決”。
3.嚴格控制班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嚴格控制班級規模,有條件的要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學。
4.加強學籍管理。2015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學籍管理的統一規定,為新生注冊學籍,并采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泰州市教育局
海陵區教育局
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