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行業發展、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情況
近年來,我省把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作為新舊動能轉換、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保護、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和舉措。新能源汽車以及主要零部件,特別是動力蓄電池得到迅速發展,基本形成了從電池材料到電芯,從動力蓄電池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到梯次利用的產業鏈。
(一)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我省新能源汽車起步較早,發展勢頭良好,生產規模穩步增長。全省共有各類車企約28家,主要生產大客車、重型卡車、輕卡及低速車等,其中中通客車、濟南重汽客車、中通亞星客車等均在全國新能源汽車生產中排名前列。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能力已經超過22.6萬輛。
(二)動力蓄電池生產配套完善。我省具備了從正負極材料、鋰電池隔膜、電解液到電芯,再到動力蓄電池系統集成的相對完整的鋰電產業鏈。國家鋰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山東)取得了國家級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并取得CMA(中國計量認證)認證。
(三)退役規模將迅速擴大。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持續上升,動力蓄電池退役量將逐年提升,綜合考慮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和企業產量、電池質保年限、車輛運行工況等因素,預計2020年我省動力蓄電池退役量約為1.3GWh。
(四)回收體系正逐步建立。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等企業已在全省設立了520個退役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回收范圍覆蓋全省。同時,組建了由中國鐵塔山東分公司牽頭發起的“山東省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協會”,建立了行業組織和溝通途徑。中國鐵塔公司已在棗莊市設立區域創新中心。
(五)梯次利用正加快推進。中國鐵塔公司山東分公司積極展開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骨干企業逐步成長。煙臺和菏澤的相關企業正在積極申報動力蓄電池再生利用企業資質。電池梯次應用環節除移動基站等應用場景外,儲能電站、削峰填谷等示范應用也有序推進。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回收網點建設處于起步階段。目前我省實際退役動力蓄電池規模相對較小,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未能有效落實,回收渠道和回收網絡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的標準體系不健全。退役動力蓄電池的存儲、回收網點建設、可回收設計、梯次利用等環節的國家標準以及配套的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的制定進程緩慢。三是相關信息不對稱。缺少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沒有形成生產、銷售、回收再利用的信息互聯互通,難以實現溯源管理。四是缺乏成熟的商業模式。退役的動力蓄電池狀態不一,回收、拆解、檢測、評估和重組等梯次利用的各個環節投入高,梯次利用的成本優勢不明顯,也沒有相應財稅政策的支持。五是相關技術亟待進一步突破。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過程包括化學、材料、工程等多個交叉學科,也涉及到電池拆解(拆卸)、壽命評估、梯次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技術創新,亟待技術升級。
三、下步工作總體思路和目標
認真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市場為導向,以促進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規范化、規;、專業化發展為重點,充分發揮汽車生產、電池生產和綜合利用企業主體作用,加快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技術創新,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標準,深入探索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化商業運作模式,加快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積極推動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產業領域的快速發展。
到2023年,在我省重點區域打造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產業聚集區,建設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進示范項目,發布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技術標準,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
四、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網絡建設。全面核查省內520家電池回收網點情況,及時公布、更新符合規定的退役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名單,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要求,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網絡建設和運營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各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下同)
(二)加快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行業標準建設。支持國家鋰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山東)牽頭多家企業建立并推行統一行業標準和規范,在現有國家有關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地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標準。制定退役產品的梯次利用失效標準。支持檢驗檢測機構,開展檢驗檢測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加快廢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體系試點建設。梯次利用企業要遵循國家相關技術規范,研究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系統解決方案,積極展開廢舊動力蓄電池儲能開發應用。梯次利用企業要積極聯合電池生產企業開展商業模式創新試點,共建梯次利用模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四)加快省內動力蓄電池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對接全國監控平臺系統,實現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信息的共享,并對全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進行追溯監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五)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推進電池生產與整車生產、保修期內、整車報廢、梯次利用產品生產及使用等不同情況下,產生的廢舊電池回收的物流、信息流的責任細化、實化,保障廢舊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回收利用和溯源管理。加快完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運輸、貯存等各環節物流體系的溯源信息采集與管理機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六)加強廢舊動力蓄電池貯存和運輸監管。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點、梯次利用點、再生利用點所屬企業,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要求,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貯存和運輸監管。廢舊動力蓄電池屬于危險貨物的應按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規定進行包裝運輸。根據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指導企業進行廢舊動力蓄電池安全處置。(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
(七)加強廢舊動力蓄電池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共享。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蓄電池生產商、動力蓄電池銷售商、退役報廢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企業、相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相關單位加入“山東省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協會”,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合作模式建設、標準體系建設、技術創新應用等。鼓勵相關協會、中介機構等社團、組織加強交流,相互借鑒經驗,研究探索廢鉛蓄電池與動力蓄電池回收網絡共享資源的方式,支持協會先行先試、開展有益試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探索創新商業模式。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則,以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紐帶,建立多方面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商業合作機制,探索形成多樣化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商業模式。建設全省統一公共服務平臺,通過信息溯源平臺大數據統計分析,追蹤梯次利用的成效和再生利用的回收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各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下同)
(二)加強先進技術研發與應用。探索多樣化梯次利用領域,提升快速檢測技術,加快構建電池性能快速評估系統,分析動力蓄電池動靜歷史數據,評估電池的殘余價值,實現電池回收分類判別及梯次利用場景匹配模式在再生利用領域的應用,開展再生利用的機械分選法、自動化拆解、高溫熱解法、化學萃取法及濕法冶金等常規動力蓄電池再生利用技術研究,提高回收質量與回收效率。(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建立政策激勵機制。探索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相關政策激勵機制,綜合運用現有稅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等多種政策措施,支持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鼓勵新能源汽車和動力蓄電池生產的龍頭企業研究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押金制度。支持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基礎性技術研發、技術創新、技術改造、信息化項目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四)創新金融支持方式。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項目推介,搭建銀企合作橋梁。協調和推動金融機構對符合規劃和產業政策要求的重點項目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上給予重點傾斜。引導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支持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市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不斷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激發企業和民間資本進入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領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五)加強宣傳和培訓。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綠色公益組織、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宣傳。發揮有關協會、中介機構、技術機構的作用,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咨詢服務。大力開展綠色設計、綠色工藝和資源化、再制造等技術交流、技術研討和培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六)加強監督實施和考核。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工信部、科技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七部委印發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把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作為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要內容,明確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形成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統計分析、績效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適時對目標任務進行必要調查。實現我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