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各類人才來徐創新創業,2019年6月,我市出臺了《徐州市大學生招引實施辦法》。
01、適用范圍
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境外留學歸國人員)。
1.在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注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就業,或企業注冊地在主城區且正常納稅的創業人員;
2.首次在我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滿6個月。
02、政策舉措
1.公共租賃住房補貼
優先為招引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并給予30%的租金補貼,最長租期3年。公共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
2.購房補貼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徐州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其中對企業引進的在徐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進一步支持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辦〔2018〕175號)標準發放購房補貼。每人只能申領一次補貼。
3.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
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1000元/月/人,補貼3年;
碩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9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補貼3年;
本科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400元/月/人,補貼3年;
非徐州籍畢業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親交通補貼,補貼3年。
4.專項補貼
鼓勵駐徐高校畢業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業就業或創業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600元、400元、200元的專項補貼,補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