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樂山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
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本人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樂山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樂山市民政局
電話:0833—2130483
地址:樂山市中區鄭壩街77號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隨到隨辦(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證件齊全、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
辦理費用
婚姻證書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