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住宅小區不超過1小時,免收停車費;城市繁華區域公共停車場,白天最高每小時收費5元;公立醫院機動車停放,白天最高每小時收費5元…… 近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株洲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經出臺。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實施時間待定
《細則》明確,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含泊位)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去年10月,我市曾對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進行聽證,之后在聽證會基礎上對方案進行了細化完善。目前公布的只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收費的標準,具體什么時候實施,怎么實施,還需要等待進一步通知。”市發改委服價科相關負責人介紹。
【住宅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決定
近年來,由小區停車費引發的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糾紛,頻頻發生。
對此,《細則》明確,小區停車費實行市場定價。其中,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由停車服務管理方與入住業主協商決定或在物業合同中約定。
同時,《細則》還明確規定,對進入住宅小區不超過一小時和業主搬家的車輛,免收停車費。(株洲晚報記者 周蒿)
【新聞鏈接】違法車輛暫扣期間,不得收取停車費
同時,執法部門在執行公務中暫扣違法車輛,在暫扣期間不得向機動車車主收取或變相收取車輛停放或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