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鶴壁市出臺了《鶴壁市停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辦法》堅持規劃引領、建設多元、共享利用、綜合便民的原則,遵循停車入位、停車收費、違停受罰的規定,在擴大停車場規模、建設停車場內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和充電樁、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避免惡意逃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據悉,《辦法》的相關規定涉及全市域范圍。針對鶴壁市目前存在的停車場分散、布局不合理、停車難問題突出等現象,《辦法》提出要統一規劃停車場,實現統籌兼顧的管理方式,充分挖掘道路資源設置臨時停車位,改善停車位不足的局面。
《辦法》指出,實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例如,在市區劃定的一類核心區域,收費要高于普通區域。此舉是為了調節主城區停車位使用效率,市民可以參考收費情況自主靈活選擇停車場地。具體開始收費時間待定。
居民小區內的停車位如何管理呢?《辦法》提出,小區內部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歸小區自治。各小區可根據車輛的保有量及泊位量等實際情況,開展小區停車管理工作,因地制宜解決實際問題。
《辦法》提出了“共享”車位理念,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向社會開放閑置時的停車資源。市民租賃或購買的車位可以錯時停放,車位閑置時可以和其他人“共享”。
在繳納停車費問題上,《辦法》鼓勵車主使用一款手機智能停車APP支付費用,該APP將于日后發布。此外,道路停車位收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惡意拖欠停車費的行為將被納入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