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政策,根據《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錫價規〔2018〕82號),我們制定了《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本文件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錫價服〔2017〕10號)同時廢止。
附件:《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附件錫價規【2018】83號 .doc
具體如下:
政府性投資公共停車泊位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定價)
備注:小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藍牌照車,中大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黃牌照車。中大型車停車收費標準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倍。
車型 | 類別 | 區域 | 停放時間 | 收 費 標 準 | ||
小型車 (藍牌照) | 道 路 | 一類區 | 首小時以內 | 3元/半小時 | 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 | 超過24小時 重新計算。 |
首小時以外 | 4元/半小時 | |||||
二類區 | 首小時以內 | 2元/半小時 | 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 | |||
首小時以外 | 3元/半小時 | |||||
三類區 | 首小時以內 | 2元/半小時 | 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 | |||
首小時以外 | 2元/半小時 | |||||
非 道 路 | 一類區 | 2小時以內 | 6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12小時至24小時按12小時標準收費;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
2小時以外 | 3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
二類區 | 2小時以內 | 5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
2小時以外 | 2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
三類區 | 2小時以內 | 4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
2小時以外 | 1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機場、車站等交通樞紐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定價)
備注:小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藍牌照車,中大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黃牌照車。
車型 | 收 費 標 準 | |
小型車(藍牌照) | 5元/輛.小時 | 12小時至24小時按12小時標準收費; 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中大型車(黃牌照) | 10元/輛.小時 |
景區配套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
車型 | 收費標準 | |||||
5A級收費景區 | 4A級收費景區 | 4A級以下收費景區及其他收費景區 | 免費景區 | |||
平時 | 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放假調休休息日期間 | |||||
小型車(藍牌照) | 15元/輛.次 | 30元/輛.次 | 15元/輛.次 | 10元/輛.次 | 4小時以內5元/輛.次,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以外每2小時1元/輛.次,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12小時至24小時按12小時標準收費,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中大型車(黃牌照) | 20元/輛.次 | 20元/輛.次 | 15元/輛.次 | 4小時以內8元/輛.次,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以外每2小時2元/輛.次,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備注:1、小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藍牌照車,中大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黃牌照車。
2、本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下浮幅度不限。
3、計次收費的,不滿24小時按24小時計算,每24小時為一次。
4、鼓勵免費景區配套停車場實行收費優惠或免費。
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
備注:1、小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藍牌照車,中大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黃牌照車。
2、本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下浮幅度不限。
車型 | 收費標準 |
小型車(藍牌照) | 4小時以內5元/輛.次,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以外每小時1元/輛.次,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12小時至24小時按12小時標準收費,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中大型車(黃牌照) | 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倍。 |
社會事業性單位配套停車泊位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
備注:小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藍牌照車,中大型車大小參照的車型為黃牌照車。中大型車停車收費標準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倍。
車型 | 區域 | 停放時間 | 收 費 標 準 | ||
小 型 車 | 一類區 | 2小時以內 | 6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12小時至24小時按12小時標準收費;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2小時以外 | 3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
二類區 | 2小時以內 | 5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
2小時以外 | 2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
三類區 | 2小時以內 | 4元 |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 ||
2小時以外 | 1元/小時 | 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
被救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定價)
車 型 | 收 費 標 準 | |
2噸(含)以下或10座(含)以下 | 30元/輛.次 | 不滿24小時按24小時計算;每24小時為一次。 停放時間超過10天后,標準減半。 |
2—15噸(含)或10座—40座(含)、 40英尺(含)以下集裝箱 | 40元/輛.次 | |
15噸以上或40座以上、40英尺以上集裝箱 | 50元/輛.次 | |
摩托車 | 10元/輛.次 |
超限超載貨物卸駁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政府定價)
車 型 | 收 費 標 準 | |
10噸(含)以下或車長15米(含)以下 | 3元/輛.小時 | 4小時以外每小時2元/輛.次;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超過24小時重新計算。 |
10噸—30噸(含)或車長15米—25米(含) | 4元/輛.小時 | |
30噸以上或車長25米以上 | 5元/輛.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