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一個熱門的話題,很多時候兩個人相處不來了就不會勉強一起生活的,離婚的話需要兩個人去民政局辦理手續,那么具體是怎樣的呢?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于大家有幫助。
一、離婚需要什么手續貴州2020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二、離婚滿足的條件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可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