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資調整之“三步走”。受訪專家表示,從中央的一系列部署來看,機關事業單位薪酬結構調整是分步進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項改革都與這項改革互為配套,顯現出“整體推進”的改革態勢。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人社部發言人李忠介紹,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要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在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的同時,規范津貼補貼要按相同的額度相應減少,這部分收入并沒有增加。其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
考慮這些因素,實際增資幅度并不大。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
由于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平的不同存在差異,對工資收入水平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十三五”期間,將以縮小工資收入差距為目標,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機制。推進工資制度改革,統籌平衡好各方面群體的利益關系。健全工資水平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切實發揮薪酬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規范企業工資分配的制度環境,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
新春伊始,公務員工資調整再度進入了議程。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是在初。
近期已陸續有吉林、遼寧、山東、內蒙古、河南、四川等超過6個省份明確提出將在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還有部分省市提出將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來看,并未提及公務員工資上調的具體范圍,按照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
而就調整的頻率而言,按兩年一調的決定,這些省份下一次上調公務員工資或將等到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