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比例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和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推進做好社會保險繳費工作。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
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232元,月平均工資為4686元;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3520元,月平均工資為4460元,計算計劃內破產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費以此為準;用于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2564元,月平均工資為6047元。度工傷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按4686元計算。
根據繳費比例養老28%,醫療12%,失業3%,生育0.8%,工傷0.5%,五險合計占繳費基數44.3%。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2912元。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686元。
12日,《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發布,提出“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六年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貼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個人繳費增幅,從而使得人均籌資總額中財政補貼的比重越來越大,已經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的79.3%,財政補貼與個人繳費之比已接近4∶1。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380元,個人繳費為人均不低于120元。
有業內人士擔心,我國的居民醫保已經出現了“泛福利化”傾向。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個人的繳費責任并沒有相應提高,這給公眾一種印象:居民醫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種福利,而不是保險。
據了解,一些地方政府有過財政投入與居民繳費同步增長的想法,卻擔心提高居民個人籌資會降低參保人的參保積極性,影響參保率。
現行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比4:1,對于未來的改革方向,有專家稱可參照職工醫保3:1比例調整。需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不可操之過急。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一個過渡期。
出于對參保積極性等因素的考慮,多年來居民醫保的個人籌資標準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醫保籌資的增長主要通過財政補貼的增加來實現,財政補貼與個人籌資的比重從最初的1∶1變成了目前的約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