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將提高,在編制、職稱、榮譽等評審方面將獲得政策傾斜,還能確保享受繳納住房公積金、各項社會保險等優惠待遇。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廣西出臺5年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藍圖,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引導優秀青年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
近年來,鄉村教師隊伍弱化問題凸顯,不少中小學校教師緊缺、結構老化。由于待遇偏低、成長渠道不暢,鄉村學校對青年教師吸引力不足,優秀教師招不來。
如何讓鄉村教師安居樂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同時,適當降低鄉村教師在鄉或在縣城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危舊住房改造申請門檻。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集資建房等多種形式,建設中小學教師安居房。
另外,加大鄉鎮中小學教師公共租賃住房中央和自治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補助力度,鼓勵各地利用學校自有土地、閑置用地在校園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或利用閑置的辦公、教育用房改建為公共租賃住房。有條件的鄉鎮可通過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或長期租賃的形式解決教師住房困難。力爭到2020年,鄉鎮中小學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和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基本滿足全區鄉鎮中小學教師住房需求。
那么,哪些鄉村教師可享受這樣的待遇?根據《方案》,實施范圍包括,全區鄉中心區、村、教學點學校的在職在編在崗教師,包括學前教育、小學、初中、特殊教育、中職、高中教師。另外,有條件的地方在生活待遇方面可適當擴大范圍。
●工資福利:
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
●住房需求:
以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集資建房等多種形式,建設中小學教師安居房。
●解決編制:
通過調劑編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逐年解決編制不足。
●物質獎勵:
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
《方案》提出,通過調劑編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逐年解決編制不足。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教師。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教師編制或教職工在編不在崗、隨意抽調借調教師等行為。
注重鄉村教師“本土化”,各地可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形式補充鄉村教師。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地方免費師范生項目補充鄉村教師。繼續推進自治區級統一組織教師招聘考試和鄉村教師專場雙選會,對已經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的人員,可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公開招聘。
另外,實行崗位聘用傾斜,引進到村小、教學點任教。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到崗即聘。在評選特級教師等榮譽稱號時,向工作條件艱苦的鄉村一線教師傾斜。
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30年以上、獲得國家頒發榮譽證書的鄉村教師,由自治區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獎勵;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由自治區頒發榮譽證書并擇優獎勵;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1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由市、縣(市、區)給予獎勵。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