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省政府獲悉,《山西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出臺。為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從教,今后,在鄉村學校任教,研究生或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本科或具備學士學位,見習期滿后任教分別滿2年、4年可初定中級職稱。在鄉村學校連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具有大專及以上全日制學歷的教師,可優先申報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鄉村中小學校不得使用代課教師。
鄉村教師補充方面,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按照“總量平衡、退一補一”原則,于2018年年底前建立年度教師補充機制,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對長期有編不補的縣要嚴肅問責。
鄉村中小學校不得使用代課教師。我省鼓勵各地采取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等辦法,對招聘到鄉村特別是偏遠地區任教的高校畢業生按服務年限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用于補充貧困縣鄉村教師,重點補充音體美和信息技術、外語學科教師。
我省將繼續做好每年500名省級免費師范生培養工作,積極引導省級免費師范生面向生源地農村學校就業。建立新聘教師鄉村學校任教制度,城鎮學校新招聘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一般不少于2年。通過調整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重點解決鄉村學校音體美和信息技術及外語教師不足、部分學校缺編或嚴重超編和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全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在鄉村教師培訓方面,我省要求各市、縣級政府要履行實施主體責任,保障鄉村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全部鄉村教師校長5年內完成360學時的培訓。
在政策支持和引導方面,我省將繼續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從教。在鄉村學校任教,研究生或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本科或具備學士學位,見習期滿后任教分別滿2年、4年可初定中級職稱。在鄉村學校連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具有大專及以上全日制學歷的教師,可優先申報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城鎮校長教師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必須具有交流經歷和農村學校任教(任職)1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堅守鄉村學校滿20年或10年以上并做出優異成績的鄉村教師,在全省教育系統模范、優秀表彰中指標單列,同時優先推薦參加全國教育系統先進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