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1年中,每年1月國務院都會發文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10%。據悉,由于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還未建立,今年養老金有望再提10%。
據報道,有分析指出,如果養老金第十二年上調,將使超過8000萬的退休人員受益,但客觀上也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形成了不可小覷的壓力。
加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向前推進,部分地區滾存資金池枯竭,個別縣市出現當期嚴重收不抵支的狀況,地方財政面臨來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壓力,嚴重者“不吃不喝才夠用財政資金彌補社保缺口”。
財政部財科所調研發現,桂林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收支缺口 16.5億元,按當年自治區責任分擔辦法,獲得自治區補助資金13.5億元,當年實際收支缺口逾3億元。需要指出的是,桂林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3.89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78億元。
這意味著桂林市養老金實際收支缺口占全市公共財政收入的2.4%,占桂林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的8.6%。若不考慮自治區的補助,則桂林市養老金缺口幾乎占到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如果以底桂林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滾存結余11.5億元計算,僅夠支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兩三個月。
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迎來“11連漲”。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10%,迎來 “11連調”。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10%,迎來“11連調”。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7月1日算起。
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試點。,新農保和城居保實現并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由于前幾年處于制度從局部試點向全覆蓋推進的過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納入國家試點,不宜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但授權了地方根據實際在55元基礎上增加基礎養老金。許多地方適當提高了新農保和城居;A養老金標準。初發布的數據顯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每人每月81元。據專家測算,此次上調15元基礎養老金,預計使居民養老待遇達到月均百元左右。
此次上調,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斑@次上調將惠及全國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的同時,國務院同時確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財政增收幅度減小。中央財政對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于財政收入增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關心。據了解,在此前55元的標準下,財政對新農保、城居保待遇的補貼額度一年已超過1200億元。
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十連漲”的情況下,今年迎來第11次上調。
人社部宣布,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部署,從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據測算,到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最高的北京市已超過3000元。連續較大輻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發揮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近幾年經濟增速放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仍然連續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僅遠遠跑贏了CPI,也跑贏了GDP。與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相比,基本養老金約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與后者接近。
目前,我國已開始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后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到情況,并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此外,起還將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國務院決定,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人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